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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研究所所長劉惠好:
引導和規范民間資本參與金融市場建設
近年,隨著政策的支持與引導,民間資本參與金融市場建設的熱情十分高漲,然而,在民間資本參與金融市場活動的資本規模急速發展的同時,也要看到民間資本參與金融市場活動中仍然存在較多的問題,需要我們正視與逐步解決。
民間資本參與金融市場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門檻高、部分民間資本進入的機構存在違規和非法經營現象、對民間資本參與金融市場活動的監管多頭與缺位等。
為此,建議:
1、 確立民間資本參與金融市場的市場準入制度。首先,進一步降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門檻,以吸納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如重新調整境內投資人資格及投資人持股比例,提高單個自然人、非金融機構及其關聯方對農村商業銀行持股、村鎮銀行持股比例等。
其次,確認民間融資的合法性。民間資本融資作為正規金融的一種必要補充,其存在有一定的積極作用。由于現行法律制度對民間融資的否定性制度安排,使融資雙方難以形成穩定的交易規則,且為躲避嚴格的金融管制而轉向地下以求得生存與發展,不僅未能有效控制民間融資反而加劇了這種信用活動的金融風險。
建議相關部門盡快出臺《放貸人條例》,就民間資本融資制定明確的合法化界限和標準,確定民間資本融資行為和貸款主體的合法地位,給予民間融資活動合法的生存發展空間,使其成為平等的市場競爭主體,以規范民間資本的融資行為。
2、 依法嚴厲懲治擾亂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資活動。要正確區分合法合理民間融資、灰色融資和黑色融資的界限,加強對民間資本融資的監管。對融資類金融機構、金融服務中介機構等各類機構超出經營范圍從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依法予以取締與嚴懲;對于與民間借貸相關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及非法侵犯他人合法財產的犯罪行為予以嚴厲打擊。以最大限度地分散和防范民間融資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
3、 整合各方監管力量,明確地方金融辦監管職責。在現行“一行三會”金融監管框架下,明確地方金融辦的職能應該是負責監管“一行三會”無法覆蓋的領域,把地方非公眾、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和準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責賦予給地方金融辦,如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網絡借貸平臺等的監管。為此需要修訂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通過法律正式授權地方金融辦管理對象、職責范圍,將分散在地方發改委、經信委、商務廳等部門的金融監管職責進行整合,由金融辦實行統一監管與協調。提高地方金融辦維護地方金融穩定,規避與處置地方金融風險,促進地方金融機構穩定發展的能力。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政協委員 民間資本參與金融市場建設 劉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