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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潛逃14年,警示不止于“撿破爛”
曾任廣安市交通局局長、廣安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正縣級)易圖科,潛逃14年先后輾轉北京、上海、山東、廣州、重慶等地,在藏身的城市打零工、賣報紙、撿破爛,維持生計。“生活上能勉強過活,現在想來,更多的還是精神上的折磨。”(1月19日華西都市報)
易圖科潛逃14年就是在為其曾經的貪腐之事買單,先后輾轉于國家的幾大城市,即便是在外省也不能光明正大過日子,不能夠去找體面一點的工作,因為怕被人認出,只能藏匿于街頭巷尾靠著打臨工、撿破爛勉強維持生計。然而,對此事我們不能把更多的關注點放在其生活的艱辛,“撿破爛”確實引人注意,但易圖科潛逃事件“撿破爛”是重點嗎?誠然不是。他自身也說了“生活上勉強過活,最難忍受的是精神上的折磨”。
一方面是擔驚受怕。因為是畏罪潛逃,所以最害怕的事情便是被緝拿歸案。每天過著東躲西藏的生活,一旦有任何風吹草動,便會像受了驚嚇的老鼠,想找個地洞鉆進去,將自己埋葬。每天睡覺都要高度警覺,想著警方是否來抓人了,不敢熟睡,即便是睡著了,害怕之心也不會放過自己,噩夢連連便是折磨。
另一方面是親情隔斷。其不但與所有親人斷絕了往來,其妻子與女兒更是遠赴北京杳無音信,就連其母親去世也只能耳聞,而不得見最后一面。如果說身體的饑餓可以忍受,那么精神被蠶食如何忍受得了。這是貪腐帶來的何其殘忍的事實,但是歸根結底還是官員自己造孽。
易圖科潛逃辛酸是警示,但其所帶來的警示遠遠不止于 “撿破爛”,而是提醒官員們要時刻繃緊廉潔這根弦,記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正如習主席所說,“不論什么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決不是一句空話?!?/p>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易圖科 “撿破爛” 貪官潛逃14年 貪污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