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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醫院二次議價未必降低患者負擔
近日,重慶市政府發布《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醫院藥品采購價低于醫保支付標準或限額的部分獎勵給醫院,高于醫保支付標準或限額的部分由醫院承擔。(12月29日《每日經濟新聞》)
相對醫保支付標準,采購價越低醫院獲得的獎勵越多,反之醫院的虧損越大,重慶出臺這一規定,目的就是為了激勵醫院在采購時積極壓價的動力,也即是鼓勵醫院二次議價。應該說,目的不錯,也相信這一規定能促使醫院在采購時傾向價格低的藥品。但醫改并非僅僅降低藥價了之,而是試圖通過擠掉藥價中虛高的成分,來解決看病貴等問題,并且還得保證醫療效果不因此打折。
換言之,不是藥價降下來了,醫改的目的就達到了。醫院從來都有逐利的沖動,這也是當前的醫療方式、醫院飽受詬病的一大原因。激勵醫院采購低價藥未必能抵制醫院的逐利沖動,而結果就可能是醫院為了利潤,會盡量選擇價格低于標準的藥品,這樣一來,就可能減少醫院對藥品療效的重視。或者,在必須考慮藥品效果時,選擇補貼少的藥品,但是通過增加用量來獲利。如果使用的藥品高于醫保支付標準,那么就有可能助長收紅包、開過多檢查等老問題。
總之,鼓勵醫院二次議價其實是另一種形式的“以藥養醫”,而當前取消藥品加成等改革措施,恰恰是為了廢除以藥養醫這一模式,如此就有走回頭路之嫌。當然,這一方法并非完全不可行,但前提是有相應完善的制度來約束醫院的逐利沖動,使其更具專業精神,能設身處地的為患者著想,然而,這恰恰也是醫改的目的之一,這樣無形中形成了一個“死循環”。要想病人看病不難不貴,更應在理順醫療機制這一關鍵上下工夫。
毛忠斌
編輯:趙彥
關鍵詞:鼓勵醫院二次議價 以藥養醫 降低患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