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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
(十二)創新優化黨的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方式。弘揚馬克思主義優良學風,強化問題導向、實踐導向,注重回答學員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倡導和運用研討式教學、案例式教學、體驗式教學、情景模擬式教學和現場教學等多種教學方式,深入開展領導工作經驗交流和黨性分析等教學活動,重視運用網絡信息技術,提高教學的吸引力感染力。加強教學基地建設,規范基地管理。制定全國黨校理論教育教學大綱和黨性教育教學大綱,加強基礎課程、公共課程統編教材建設。實行嚴格的教案審核、集體備課、課前試講等制度,對課堂教學進行科學評估并建立激勵機制。根據不同班次特點建立學習考核制度,激發學員學習動力。
(十三)加強優勢學科和重點學科建設。根據黨校定位確定重點學科,加強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主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建設,加強黨性教育學科建設,積極扶持教學急需且相對薄弱學科,逐步形成突出黨校特色、滿足干部培訓需要的學科體系。積極參加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深入實施馬克思主義理論骨干人才計劃,把培養高素質馬克思主義理論人才工作做實做好做出更大成效,確保黨的理論教育后繼有人。重視學位點建設,加強學科帶頭人培養工作。學位研究生教育要堅持國家標準、辦出黨校特色。黨校學科建設和學科發展,納入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創新體系建設。
四、 提升黨校科研水平和影響力
(十四)發揮科研工作的支撐作用。黨校科研要緊緊圍繞教學展開,以更多有價值的研究成果服務于黨校教育培訓。加強對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研究,加強對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研究,加強對“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研究,加強對基礎理論和重大現實問題研究,建立健全科研考核激勵機制,確保既出成果又出人才。及時跟進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做到重大節點有聲音、重大問題亮觀點、重大時段搭平臺,為黨員干部學習貫徹中央精神提供正確引領和學理支撐。加強對社會思潮的辨析和引導,發揮黨校報刊、網站等思想理論陣地的作用,及時澄清模糊認識,抵制錯誤思想,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加強同國內理論界學術界聯系與交流,不斷提高黨校科研的影響力。加大對外交流力度,注重用中國理論闡述中國實踐,進一步提高對外交流工作水平。
(十五)積極推進新型智庫建設。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要聚焦黨和國家中心工作、黨委和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及時向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反映重要思想理論動態、提出有價值的對策建議。建立和完善符合黨校智庫運行特點的經費管理使用機制,加強智庫成果在決策中的轉化應用。創新黨校學員參與決策咨詢機制。建立全國黨校系統智庫建設協作機制,確立決策咨詢模式和智庫成員管理模式,提高決策咨詢服務水平。加強黨校系統與行政學院系統、高等學校系統、科研院所系統的智庫交流與合作,構建協同創新的新模式新機制。
五、 加強黨校師資隊伍和干部隊伍建設
(十六)嚴格政治要求。加強和改進黨校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導教師夯實馬克思主義理論功底,忠誠于黨、忠誠于黨校事業,堅持黨的立場,堅定黨的信仰,踐行黨的宗旨。嚴明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堅持學術研究無禁區、講壇論壇有紀律,促進教師正確宣傳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大是大非問題面前旗幟鮮明、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推動教師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恪守職業道德,弘揚優良作風,堅持為人師表,自覺維護黨的形象和黨校聲譽。對師德師風不良或不適宜從事黨校教學的,調整工作崗位或調離黨校。
(十七)優化教師隊伍結構。落實人才強校戰略,把更多優秀人才吸引到黨校事業中來。拓寬教師來源渠道,堅持嚴格的政治標準和業務標準,注重從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中招錄青年教研人員,從高等學校和其他部門引進符合黨校教學要求的優秀人才。加強黨校與其他黨政機關和單位干部的交流力度,暢通人才雙向交流渠道。選聘政治素質過硬、理論水平較高、善于課堂講授的黨政軍領導干部、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選聘先進典型人物、知名專家學者,擔任黨校兼職教師。
(十八)切實提高師資水平。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實施黨校系統“名師工程”,以學科學術帶頭人為主體,著力培養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好的知名教師。通過加強經典著作學習、加強教學科研實踐、發揮優秀教師傳幫帶作用等多種途徑,加強拔尖人才、學術領軍人才培養,加快中青年教師培養。加大黨校教師到黨政機關或基層掛職鍛煉力度,實行蹲點調研制度,組織黨校教研人員到基層一線深入了解實際,加深對國情黨情的認識,增強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專職教研崗位在全校崗位總量中的比例。
(十九)創新師資管理。推進黨校組織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形成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機制。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訓特點的師資準入和退出機制、師資考核評價體系、職稱評定和崗位聘任辦法,推行教師競爭競聘上崗,探索建立崗位等級、工作業績與薪酬福利掛鉤機制。切實保障黨校教師工資待遇,增強黨校教師崗位的吸引力。
(二十)抓好組織員或班主任隊伍建設。黨校的組織員或班主任處于教學管理一線,在聯系、管理和服務學員中負有重要責任。根據黨校層級、編制數量、辦學規模等,配好配強相應級別和數量的組織員或班主任。引導組織員或班主任提高自身素質,強化責任意識,講認真、敢較真,督促學員嚴格遵守學習紀律、課堂紀律、考試紀律、請假紀律,對違反紀律和規定的學員,該提醒的提醒、該批評的批評、該通報的通報,落實好從嚴管理學員的責任。
六、 充分發揮黨校系統整體優勢
(二十一)加強上級黨校對下級黨校的指導。堅持統籌協調、上下聯動,強化全國黨校系統的整體功能。中央黨校要制定對地方黨校和中央黨校分校業務指導的年度工作計劃;制定《〈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執行情況評估辦法》和《黨校辦學質量評估指標體系》并抓好督促落實;制定全國黨校系統干部培訓班次及其培訓目標建議清單、各種培訓班課程設置建議清單,提高黨校系統培訓的規范性、科學性和整體質量。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副省級城市黨委黨校,設立黨校教研與管理骨干研修班,為下級黨校培訓師資和干部。在中央黨校建立全國黨校教師進修學院,有計劃培訓黨校教師。加強中央黨校分校建設,不斷提高辦學質量和水平。加強各級黨校之間交流,科學統籌黨校系統資源,強化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合作,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和教學效果。深入開展精品課示范教學,建立全國黨校系統名師名課庫,推動名師名課資源共享。
(二十二)因地制宜推進縣(市)委黨校辦學體制改革。堅持從實際出發,有效整合縣域干部教育培訓資源。有條件的縣(市)可獨立設置黨校,并探索實行縣委黨校與講師團合并。提倡和鼓勵將市轄區委黨校和不具備辦學條件的縣委黨校設為市(地)委黨校分校,由市(地)委黨校統籌安排有關培訓任務和師資力量,集中力量辦好市(地)委黨校。黨政部門、國有企業、高等學校、部隊等所屬黨校是培訓黨員干部和開展黨建工作的重要陣地,都要履行好職能,充分發揮作用。
七、 加強和改善黨委對黨校工作的領導
(二十三)堅持黨委辦黨校。各級黨委要把辦好管好建好黨校作為履行黨建工作責任制的重要內容,把黨校工作納入黨委整體工作部署和黨的建設總體安排,每年至少專題研究一次黨校工作。各級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經常過問黨校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到黨校調研指導或與學員座談。兼任黨校校長的黨委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職盡責,做到時間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各級黨委要點名選調重要崗位干部和優秀干部到黨校培訓,防止和糾正一些領導骨干和業務骨干多年未參加培訓、部分干部多次重復培訓的現象,真正使黨校成為既培養人才又發現人才的重要渠道。支持和促進黨校人員外派掛職交流,為黨校教師掛職鍛煉、進行社會調查提供必要幫助。
(二十四)選優配強黨校領導班子。地方黨委黨校校長一般由同級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兼任。選拔政治立場堅定、理論功底扎實、有實踐經驗、年富力強、開拓創新的優秀干部擔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長。地方黨委黨校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長可按同級黨委部門正職領導干部選配并作為同級黨委成員提名人選,主管教學、科研的副校長人選一般從教師隊伍中選拔產生,防止把黨校作為單純照顧安排干部的地方。
(二十五)建立和實行領導干部到黨校講課制度。領導干部到黨校講課是我們黨的一個傳統、一大優勢,必須長期堅持并形成制度。堅持中央領導同志帶頭到中央黨校講課的做法。省、市、縣黨委領導班子成員每人每年至少到同級黨校講一次課。縣級以上黨委和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根據需要不定期到同級黨校講課。每年領導干部講課總課時,占各級黨校主體班次總課時的比例不低于20%。領導干部到黨校講課,要以問題為導向,緊密結合干部思想實際和工作實際,采取形勢報告、專題講座、講黨課等形式,為學員闡明形勢、解析政策、交流經驗、答疑釋惑,增強講授的思想性和指導性。各級黨委要把領導干部到黨校講課作為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經常性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
(二十六)重視地方黨校基礎設施建設和辦學經費保障。學員教室、學員宿舍、學員食堂、學員圖書館等設施是黨校正常辦學必需的基礎設施,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性資金等途徑解決。健全黨校經費保障機制,黨校辦學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統籌考慮。中央財政加大對中西部地區、民族地區、革命老區和欠發達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相關地區可統籌中央補助和自有財力加大對黨校的經費投入。(完)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黨校工作 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