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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拼命補課考驗師德一票否決的威力
陜西省教育廳日前出臺“禁令”: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對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后講并收取補課費的教師重點查辦。而記者對西安在職教師校外“走穴”調查顯示,很多教師偷偷在外補課,給補習機構攬生源,為多掙錢老師校內敷衍課外拼命,收入遠大于在校正常收入。(12月8日《華商報》)
補課已成為附在教育體系中的一個毒瘤,也是教育行業的頑疾。在高壓的有償補課禁令面前,習慣于將補課作為“生意經”的部分教師頂風作案,其行為從地上到地下,由顯性到隱性,可以說是窮盡其法,比如課堂教學任務打折,給補習機構攬生意,為逃避檢查不留電話,把本應有用于工作的熱情與干勁,全都用到了補課上。
補課亂象屢禁不止,一些學校和教師跟監管機構玩起躲貓貓的游戲,除了補課有廣泛的市場需求,對隱性補課行為難以查處之外,根本原因還在于處罰的力度偏低,行為風險與收益之間不成正比。其實,有償補課的受眾主要是在校學生,“學生硬著頭皮來聽”的狀況下,不可能成為信息真空。但何以監管部門后知后覺?說白了還是監管的能效不足,既沒有主動下沉去尋找案源,又沒有通過“零容忍”的態度以獲得社會的支持,結果再一次落在了媒體的后面。
教師違規有償補課,小的方面看是師德缺失,大的方面可定性為違規行為。若是采取底線寬容的原則,那么其就會有恃無恐。在國外,對有償補課行為都實施極為嚴格的懲戒措施,在德國,教師作為國家公務人員,若是從事損害其職業的營利性活動,就會被視為瀆職行為,要承擔嚴重的法律后果;在美國,盡管各州的法律規定不完全一致,但基本在司法判例中嚴格規定了中小學教師業余時間不能從事有償家教,所以無論雇傭合同有沒有明確規定禁止有償補課條救命,如果教師在外工作或者兼職,都將面臨解聘或不續聘的處理。
若是有償補課都會被解聘或不續聘,那么給補習班攬生意的利益尋租,可能就會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后果。相反,國內不但補課行為較為普遍,而且滋生“以身份攬生意”等其他亂象。之所以如此,就在長期以來,在“治病救人”的處理原則下,對違規者失之過軟,失之過偏,形成了事實的放縱。而未能像國外那樣恪守“零容忍”的原則,對違規者采取“一票否決”的處罰。倘若對于違規有償補課行為,也能效仿國外其他一些的做法,發現一起處理一起,以瀆職行為給予解聘或者不續聘讓其丟掉飯碗,那些補課者能否還會如此無所顧忌?
今年7月,教育部出臺《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劃出6條“紅線”,包括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等,對于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后講并收取補課費的現象將重點查辦。此次禁令依然沒有解決“如何處理”的問題,對此有人認為,在現行的法律中沒有禁止教師有償補課的實質性條款,是導致治理難的主要原因。其實,拋開法律意義不言,從道德層面來說,教師作為公職人員進行有償補課的瀆職行為,已不再符合任教的資格,同樣可以給予應有的處罰。
教育部已實施“一票否決”多年,教師資格注冊制也全面推廣,能否通過此遏制有償補課行為的泛濫,是對“一票否決”制度功效的最好驗證。(堂吉偉德)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教師資格注冊制 教師違規 有償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