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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施杰律師呼吁:貨運車三超入刑
剛剛過去的全國交通安全日,全國政協委員,律師施杰在開車途中遇到交警檢查酒駕。他很欣慰地說,醉駕入刑挽救了無數人的生命,也拯救了無數個家庭。隨著汽車的迅猛發展,只有通過法律的杠桿才能夠約束醉駕行為,這是對生命的敬畏。刑法修正案(九)最終采納了施杰關于客運車輛納入危險駕駛罪的提議,但是沒有涉及貨運車輛的超速,超載問題。施杰說,這將是他在2016年全國兩會上呈交的提案內容。
因醉駕造成的傷亡事故大大下降
危險駕駛罪這個罪名的誕生,與施杰有直接的關系。2009年,施杰為因醉酒駕車造成四死一重傷案件的被告人孫偉銘擔任辯護律師,孫偉銘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施杰認為,危險駕駛是一種行為犯,這是故意犯罪,應該有與之相匹配的法律來制約這種行為。于是在2010年全國兩會上,施杰提出了增設危險駕駛罪的提案。2011年頒布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醉駕行為被寫進了法律。
據公安部交管局的統計,從2011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全國共查處酒駕195.9萬起,辦理醉駕犯罪案件32.9萬件,較法律實施前四年下降了51.2%。全國因酒駕、醉駕導致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較法律實施前四年分別下降了35%和44.4%。
客運車輛超員超速寫進危險駕駛罪
隨著之后進行的調研,施杰發現,與醉駕相當的危險駕駛行為還包括客貨運車輛的超載,超速,超限。
2011年10月7日,天津、河南、安徽一天發生三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50多人死亡;2011年11月16日甘肅慶陽市一輛限定9人座,實乘64人的民辦幼兒園校車,發生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43人受傷,以上交通事故是典型的車輛超速、超員造成的。在成都市光華大道上,發生過多次運渣車因闖紅燈,將小轎車直接埋進了沙土中的事故。統計顯示,2012年,全國因超速行駛、超員、超限超載導致的事故死亡人數占總數的14.4%,是肇事致人死亡人數最多的交通違法行為。2011年全國19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超速導致的事故占26.3%,因客運車輛超員導致的事故占52.3%。
為了提交提案,施杰多次深夜到十字路口蹲點守候,發現絕大多數運渣車都存在超載的現象,甚至遇到紅燈根本不剎車。
施杰提案中提到,根據走訪運渣車司機,我們了解到,平均一輛車每趟要超載二十噸。從運渣車本身來分析,其危險性在于:為了降低油料消耗,運渣車一旦上路,一般不愿輕易剎車;超載情況下一但緊急剎車,車廂中的載運物可能從車頂向前傾瀉;運渣車司機一般遇燈闖燈,遇障礙就甩方向盤左右繞,由于其本身超載導致車體不穩,因此非常容易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而這種行為的背后,存在利益鏈條,以導致為了自身利益而對生命的漠視。
刑法修正案(九)最終采納了施杰關于客運車輛納入危險駕駛罪的提議,但是沒有涉及貨運車輛的超速,超載問題。施杰說,這將是他在2016年全國兩會上呈交的提案內容。
明年兩會的提案
不要指望市場手段遏制貨運車輛三超
施杰一直呼吁的將貨運車輛納入危險駕駛罪的范疇,但是相關部門回復,貨運車輛超載,超速問題,與市場不規范有關系,在市場規范之前,將超速等行為納入刑法的范疇,這樣的懲罰措施過于嚴格,因此應該通過政府調節等手段來規范貨運市場。
施杰對此表示不同意,他說如果寄希望以市場對貨運車輛予以規范,生命等不起,當駕駛人剝奪了他人生命的時候再來后悔,已經來不及了。
刑法是為了保障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生命財產不受到侵害,因此將貨運車輛超速等行為納入危險駕駛罪的范疇,是有現實意義的;同時利用倒逼的方式,讓視利益高于生命的人心存敬畏。“這是為了給大家出事前預防藥,不要等出事后吃后悔藥。”施杰說。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政協委員 貨運車三超入刑 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