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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公共服務流程讓群眾少跑路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相關工作,切實解決群眾“辦證多、辦事難”問題,進一步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為基層群眾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務,更好地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12月1日《人民日報》)。
民有所求,政有所應。針對改革發展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暴露的一些弊端,各級政府采取了積極的應對措施加以調整并理順,通過簡政放權,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力清除了一些阻礙改革發展的壁壘。在不斷激發市場活力的同時,進一步方便了辦事群眾,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創新創業的環境和氛圍。
然而也要看到,改革進入深水區和攻堅期后,剩下的都是難啃的“硬骨頭”,尤其是公共服務領域,積弊仍然不少。“奇葩證明”讓人哭笑不得,“循環證明”讓辦事群眾跑斷腿、磨破嘴……要清除公共服務改革道路上的各種障礙,完全釋放出市場活力,信心必須更堅定,措施必須更有力,力度必須再加大。
由此可見,《通知》的印發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對于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務,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從本質上講,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有利于加速實現社會的公正平等。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落實關鍵在于嚴和實。過去之所以出現某些政策和改革規定被懸空的情況,就在于落實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嚴和不實。對于落實《通知》的精神要求而言,必須要有提前預判,并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某些精神要求的落實再度成為“夾生飯”。
要對照目標,落實責任。針對《通知》精神要求,認真梳理每項工作的任務目標,對照任務目標,層層落實責任,逐級細化責任,確保責任落實無縫隙、全覆蓋。要按照服務便民利民、辦事依法依規、信息公開透明、數據開放共享的總體要求,全面梳理公共服務事項,為簡化優化辦事流程,改進創新服務方式,不斷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和群眾滿意度奠定基礎。
要有強化措施,堅決砍掉各類無謂的證明和繁瑣的手續。必須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原則,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原則上一律取消。確需申請人提供的證明,要嚴格論證,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并作出明確規定,必要時履行公開聽證程序。辦事部門可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探索由申請人書面承諾符合相關條件并進行公示,辦事部門先予以辦理,再相應加強事后核查與監管,進一步減少由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提高辦事效率。
要以創新推進辦事流程簡化優化和公共服務質量提升。各地尤其應加快政務大廳功能升級,推動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進駐,為群眾提供項目齊全、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并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積極推行一站式辦理、上門辦理、預約辦理、自助辦理、同城通辦、委托代辦等服務,消除“中梗阻”,打通群眾辦事“最后一公里”。依托“互聯網+”,促進辦事部門公共服務職能互相銜接,變群眾奔波為信息跑腿,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從源頭上避免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等現象。
要認真督導,嚴格問責。相關部門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加大問責追責力度,對存在問題的地方和單位及時督促整改,大力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庸懶散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以及服務態度生硬等問題,堅決克服服務過程中不作為、亂作為現象。(桑勝高)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公共服務流程 群眾少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