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尋醫·問藥>名家健壇名家健壇
我國醫療價格服務價格過低 藥費檢查費居高不下
財政補償不足,公立醫院長期以藥補醫
應理順價格體系,使醫院收入70%來自服務收費
記者了解到,全國各地現行的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大多是1999年出臺的,至今未調整過。
“我國的醫療服務價格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制定的,醫療服務價格嚴重低于成本,掛號費沒有包括醫生診查的費用。”中歐國際工商學院衛生管理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說,多年來醫療成本不斷增加,但醫療服務價格基本沒有調整,政府的投入也沒有跟上,導致醫生價值得不到體現,醫生職業沒有吸引力,更沒有醫生愿意到基層去,大病小病人們都往大醫院擠,看病越來越難。“診斷不值錢,很多公立醫院只能靠賣藥、增加不必要的檢查彌補運行開支,一些醫務人員把開大處方、拿回扣作為提高收入的主渠道……這些問題,間接加劇醫患關系的緊張。可以說,醫療服務價格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目前醫療服務價格反映的不是醫務人員勞動的實際成本,它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按照剔除醫務人員工資之后的邊際成本來制定的。”中華醫學會黨委書記饒克勤說,政府投入名義上能夠保障醫務人員的工資,但多年以來財政對醫院的投入占醫院收入的8%左右,對絕大多數醫院來說,財政投入僅夠滿足離退休人員的工資開銷。加之,由于多年來藥品指導價高于市場競爭價,高新技術的儀器設備價格已完全市場化,公立醫院便通過多賣藥、賣貴藥,多做檢查、多用耗材等辦法獲得收入,彌補財政撥款不足,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公立醫院補償渠道——即以藥補醫機制。
28號文指出,對于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要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饒克勤說,要使醫療服務價格真正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務價值,首先應測算出該項服務的真實成本,同時厘定醫務人員應享的合理收入水平。“但是醫務人員的勞動成本難以測算,這和醫療行業的特點有關。每一名醫生的勞動成本和價值都不一樣,難有統一的標準;病患情況各異,對醫療質量也很難做出標準化評價。因此,國際上醫務人員薪酬體系一般是按高于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來設計的,而我國僅高出18%。”
蔡江南說,從國際經驗來看,一所醫院的收入應該70%來自于醫療服務收費,30%來自于檢查、藥品等收費項目。而中國情況正好相反,藥品收入間接彌補了服務收入的不足,結構不合理,醫務人員積極性不足。
“要真正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務價值,必須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時,縮小醫療服務成本和支出的差距。可以采取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辦法,在總收入的筐里,想方設法平衡醫療服務收入和藥品加成收入的關系,形成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理順價格體系。”饒克勤說。
編輯:趙彥
關鍵詞:醫療價格服務價格 公立醫院 以藥補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