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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解讀十三五規劃建議:在環保和生存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
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中方首席顧問沈國舫:
將環境風險納入到宏觀綜合決策體系
文/本報記者 王碩
在剛剛結束的國合會2015年年會上,中方首席顧問、中國工程院原副院長沈國舫院士代表國合會匯報了2015年年會給中國政府的建議草案。沈國舫表示,政策建議是每年國合會的一個重頭戲,今年政策建議的總體內容就是要堅持綠色化的戰略,將綠色化的理念全面、深刻、具體地融入到“十三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當中去。
沈國舫指出,“十三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收官期,是百年中國夢的圓夢期,是適應新常態的開局期,也是綠色轉型的窗口機遇期,但是在“十三五”期間也有諸多矛盾的疊加,是任務艱巨嚴峻的挑戰期。生態環境質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和瓶頸,要實現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得到總體改善的目標,未來需要更大的環境保護力度,更多的資源投入和更強的治理能力。
據沈國舫介紹,根據他們的研究,建議在“十三五”規劃的制定過程中,強化資源環境部門和相關咨詢機構、非政府組織和公眾的參與力度和作用,增強綠色主張的聲音;在“十三五”規劃的結構上突出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和綠色發展的相關內容和地位;高度關注構建綠色產業體系;著力創造促進綠色增長的新機制;建立綠色化的評價指標和必要的約束性指標;注重規劃的系統性和協調性等。
在推動國家綠色轉型方面,沈國舫認為,要把提高環境治理能力作為突破口,做到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重構科學有效的環境管理制度體系;加快資源環境行政體制改革的步伐,使之與生態文明建設任務相匹配;提升各級環境管理部門政策的執行能力,特別是強化環境監測監管能力;提升環境管理的信息化能力;提升市場綠色創新和內化環境外部性的能力;培育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能力以及提高綠色科技創新研發和應用能力。
在改革創新綠色金融方面,沈國舫指出,要加快構建綠色金融體制機制,構建綠色金融的保障體系,盡快啟動包括收費、定價等綠色金融改革,明確“十三五”期間綠色金融改革重點任務,推動重點領域實現優先突破,如建設綠色銀行、發展綠色債券、建立綠色基金等。
在法治建設方面的,沈國舫建議要建立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的立法和執法新模式,完善生態文明法律制度和體系建設,強化執法體制和執法能力,提高執法實效。
此外,沈國舫還提出應構建完善高效的環境風險決策和管理體系,設立高層次的國家環境風險管理委員會,將環境風險納入到宏觀綜合決策體系中。
在具體的政策建議中,國合會提出要聚焦短壽命氣候污染物和非道路移動源。制定并完善短壽命氣候污染物和非道路移動源的政策法規和排放的標準體系。盡快組織實施國家清潔柴油機的行動計劃。強化行業減排的國際合作和科研技術創新;建立健全土壤環境標準體系,提升土壤環境監管能力。建立特殊的責任機制和基金機制來解決歷史遺留的土壤污染問題。完善土壤環境保護的激勵機制,構建政府企業公眾共治共贏的土壤環境管理模式。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十三五 環保 生態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