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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國企分類”改革大局已定 混改焦點在經營權
員工持股應先設立紅線
新京報:今年年初,《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實施,首批改革涉及72家央企負責人。近期,央企降薪的動作不少,甚至涉及非高管人員。新一輪國企改革中,市場化選聘是否就意味著要降薪?
李錦:央企高管薪酬與效益掛鉤,可以使得效益機制發揮更大的作用。同時,央企高管限薪后,也有利于消除兩極分化,調動更多人的積極性,但新政實施半年以來,政策沒有及時配套也是事實。導致業內存在不少擔憂的聲音。因為配套政策沒有出臺,很多職業經理人與出資人代表同樣被限薪,心里自然滋生埋怨情緒。
國企高管分為兩類:一類是出資人代表,包括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一類是職業經理人,包括總經理為代表的經理層。目前,職業經理人都是政府任命。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會實行市場化選聘國企高管中的職業經理人。再一個加速國企中層干部由任命制轉化為聘任制,這將是一場觸及根本利益的沖擊。
可以預見的是,在國企全面限薪的同時,薪酬改革下一步的方向是加大市場化選聘的高管比例,由市場來定身價,真正實現通過薪酬激勵留住人才。市場化選聘不是意味著要降薪,而是加薪的合法化、制度化。
新京報:降薪的同時,國企改革試點之一的市場化選聘,應該怎樣進行?
李錦:肯定是先試點。可以實行內部培養和外部引進相結合的方法,逐步在國企內增加市場化選聘的經理,并制定和完善職業經理人制度。包括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自然會包括建立市場化退出機制。力爭通過3到5年,絕大部分國企都按照職業經理人制度選聘負責人。我看,全面推行實施的最后的時間點是2022年,不宜拖得太久。
到那時,市場化聘任的職業經理人的薪酬會普遍高于董事、監事,甚至高出數倍。現在任命制的干部將面臨重新“下海”的選擇,特別是國企中年輕的一些干部,將面臨走向市場的重新選擇。
新京報:除了高管降薪、職業經理人,國家也提出并強調了另一種激勵機制,就是員工持股制度。這個話題曾引起廣泛討論。全民所有的資產,由個人持股是否合理?
李錦:員工持股確實會提高員工積極性,煥發活力。但現在標準沒出來,尤其要強調紅線意識。紅線沒出來,不能隨便上馬,先試點。
首先,按功能分類,哪些企業可以持股,國有獨資,不可以,市場競爭性的,可以。其次,企業的增量和存量中,增量可以持股,存量暫時不動。第三是持股比例,占百分比,設一條線;第四,管理層、經營層、科技層、基層員工等持股順序;第五,持股程序化、公開化;第六,誰來監管,監管的權力、責任,包括追責制度。這些紅線列出來之后,才能干。如果沒有紅線,非常容易造成流失。
現在說重組潮為時過早
新京報:從南北車開始,央企合并的各種分析和猜測此起彼伏。后來的核電、航運等,都在進行著相關的動作。合并重組,是否已經成為新一輪央企改革的主要方式?行業更加集中,是否是發展趨勢?
李錦:現在說重組潮,還為時過早。但重組目前出現了一個鮮明的趨勢,“一帶一路”是強力推手。重組后可以增加國際競爭和話語權,需要做大。其中,裝備制造業和交通運輸業,更為突出。機車、核電、運輸、通訊、建筑等行業,做大做強的需要也更為緊迫。再一個趨勢是,國內產業強勢企業的合并和產能過剩的企業合并重組。目前,前一趨勢更熱一些,后一趨勢要過一段才能熱起來。
國企布局調整與重組,有關部門正在起草文件,作為這次頂層設計的一部分,已經充分重視。可以判斷,隨著國企改革的步伐加快,一帶一路戰略實施的加快,新一輪國企重組活動是可以預料到的趨勢。
我覺得,央企重組應該遵循幾個原則:國家需要的原則、企業自愿的原則、市場經濟的原則,主業集中的原則、提高效益的原則等。除了像南北車那樣出于國際競爭的“合二為一”外,央企重組還要從產業鏈的角度進行業務整合,整體產能輸出,取得國際合作,這樣能使國企重組產生更好的效益。
新京報:怎樣看待對于重組產生更強壟斷的擔心?
李錦:重組不是簡單合并做大就好。我覺得可以采取投資經營公司的構架,“統分結合,內外有別”的方針。同領域企業在海外業務方面通過合并打響中國品牌,在國內依舊保持相對獨立的市場競爭狀態,這種方式將更符合中國新常態下對企業的要求,有利于國企良性發展。如果簡單合并非常容易導致壟斷現象,影響上下游包括民企的發展,有可能與國企市場化改革的初衷相悖。
國企領導人同時承擔“企業家”和“黨政官員”的雙重角色,同時還可以規避兩種角色的風險,這種既“當官”又“掙錢”的角色混淆是極大的不公平,社會負效應突出。從這個角度看分類改革也非常迫切。——李錦
B06-B07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趙嘉妮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國企分類”改革 混改焦點 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