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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官員操縱家族經商多年 負債10億元后跑路
傾家蕩產
鐘啟章家族跑路后,不少債權人因此傾家蕩產,甚至可能無家可歸。
年過60老人蔡某壽是惠東縣本地人。1983年,蔡某壽利用當時的三來一補政策,跟一個香港老板合開了一家鞋業公司。到1999年,香港老板離開,蔡某壽自己成立了鞋業公司。到2010年,因為工廠經營不善,資金周轉不靈,蔡某壽到銀行貸款600萬元,用以支付供應商的材料款。但公司最終沒能保下來,到2012年,工廠已經基本癱瘓。
為了歸還銀行貸款,蔡某壽打算將自己在惠東縣城區開的“一竹堂休閑中心”出售。知道了消息的鐘啟章找到蔡某壽,多番談判后,以565萬元的價格買下了蔡某壽的休閑中心,先支付130萬元,余款2個月后付清。在此期間,每月按3%的利率支付利息。談好價錢后,鐘啟章讓他弟弟鐘啟信來簽合同,自己做了擔保人。
“當時覺得鐘啟章是政府領導,是比較可靠的。如果沒有鐘啟章出來做擔保人,我絕對不會賣給他,也絕對不會兩個月后再拿錢。”蔡某壽說。
兩個月的期限到了之后,鐘啟信并沒有將余款還給蔡某壽。于是蔡某壽在今年1月5號到鐘啟章家里去討債,幾番交涉之后,鐘啟章讓鐘啟信將開發中的金河灣三期的兩套房子以每套房36萬元的價格抵債一部分,穩住了蔡某壽。兩個月后,鐘啟章家族集體“跑路”。
“我欠銀行幾百萬塊,一年利息就幾十萬(元)。根據當時的合同,如果到期之后沒還清,每月最高還要加息5%。當時是用房子做貸款抵押的,如果3到6個月的期限過后,銀行執行抵押權,房子就沒了。我就連住的地方都沒了。”蔡某壽說。
同樣受鐘啟章家族跑路影響的,還有購買了金河灣樓板的幾百戶業主。這些人因為房產證問題,只能不斷上訪。如今金河灣的一些房產已經被債權人申請查封凍結,有的人購買的房子因為沒有在房管局備案,辛苦幾十年攢下來的購房款可能就此打水漂。
劉小瓊在金河灣買了兩套房,一套是自己的名下,一套是女兒名下。劉小瓊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她的第一套房是2011年買的,購房款已經全部交齊,但一直沒有拿到房產證。去年7月她去售樓部催要房產證,才知道開發商并沒有去辦,結果她自己去地稅局交了1萬多元契稅和滯納金,才把房產證辦下來。第二套也是2011年買,但是2014年才簽的合同。鐘啟章家族跑路后,她去房管局查發現連備案都沒有。從法律上說,這意味著劉小瓊及其女兒沒有這套房子的產權。如今,因為一些債權人申請凍結鐘啟信的資產,這套房子已被法院查封。
據惠東縣房管局介紹,金河灣二期銷售了785套房子,其中有344戶未申請辦證。
織密籠子
現有的一系列法律法規都對官員經商明文禁止,但案件中官員長期經商,哪怕已是圈內公開的秘密,事發前卻始終穩如泰山。專家認為,官員經商欠債“跑路”反映出地方對干部管理和監督還需進一步落到實處,反貪反腐亟待加快向基層下沉。
我國《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都明文規定,禁止官員個人或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但是,林其軍等經商之事直到“跑路”才暴露于公眾面前。
廣東省委黨校教授張浩認為,鐘啟章等案暴露出了基層管理漏洞,應當加大反貪反腐向基層下沉的力度,把基層“小官大亨”作為反腐重點,做嚴織密制度“籠子”,對失察者、包庇者進行嚴肅處理。
基層熟人社會不出事沒人舉報的環境也是“影子老板”們得以長期潛伏的重要原因。《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市縣基層仍屬于熟人社會,涉及干部經商的事,圈子內人要的是“大家一起發財”,自然不與外人說。圈外人要么不知道,要么知道了也抱著“與我無關”心態。除非有利益紛爭,少有主動“結仇”得罪人的。對此,張浩認為,應增強民眾法制意識,鼓勵群眾監督舉報,增強防控力度。
而對“官場生意人”牽出的貪腐線索,專家建議應一查到底,順藤摸瓜深挖下去,將隱藏在背后的腐敗揪出來。
編輯:羅韋
關鍵詞:鐘啟章 債權人 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