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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環境保護如何突圍?
部委聲音
環保部環境監察局管理處處長楊子江:建立區域大氣污染執法督查機制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2013年9月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能源局印發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環境保護部組織的執法督查工作主要針對其規定的重點任務進行。這些重點任務,一是實施綜合治理,強化污染物協同減排;二是統籌城市交通管理,防治機動車污染;三是調整產業結構,優化區域經濟布局,嚴格產業和環境準入,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四是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推動能源利用清潔化;五是強化基礎能力,健全監測預警和應急體系;六是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考核,建立健全區域協作機制,組織聯合執法。
執法督查主要由環保部環監局組織有關環保督查中心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六省、區、市環保部門聯合實施,每月集中組織一次對3-4個地市采取不定時間、不打招呼、不聽匯報、直奔現場、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方式進行重點督查。
為保障APEC會議空氣質量,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啟動了最大力度的“空氣保衛戰”,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河南等空氣質量保障的重點控制區,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無私奉獻、精誠協作、連續作戰,確保各項保障措施落到實處。
10月20日至25日,環境保護部派出16個督查組,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4個重點城市保障方案的部署情況進行專項督查。11月3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等6省區市按要求啟動實施保障方案。同時,為應對4日至5日出現的不利氣象條件,北京市以及河北省廊坊、保定、石家莊等8個城市在保障方案基礎上,緊急啟動了重污染天氣下的最高一級應急措施。11月6日,除上述城市外,天津市、河北省唐山、衡水、滄州市,以及山東省濟南、淄博、東營、德州、聊城、濱州市,也采取了最高一級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污染排放。山西、內蒙古等省區自加壓力,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山西省政府在11月5日對太原、陽泉、晉中3市啟動最高一級應急減排措施的基礎上,8日又啟動了長治、晉城兩市的最高一級應急減排措施。
除了調動了6個環保督查中心派駐6省區市督查外,環保部還使用了衛星遙感、無人機偵察、污染源自動監控、大數據預警預測等技術手段,地方環保部門劃片網格化24小時駐廠盯守。各級環保部門聯動強化督查力度,保持執法高壓態勢,成功打贏了一場“霧霾阻擊戰”。據統計,6省區市在會議期間實際停產企業9298家,限產企業3900家,停工工地4萬余處,分別是《保障方案》規定的3.6倍、2.1倍、7.6倍。
2014年新的《環保法》實施,在加大對違法排污的企業打擊力度的同時,環保部門開始在“督政”方面狠下功夫。
為應對3月下旬可能出現的重污染天氣過程,環境保護部組織10個督查組陸續深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督查,并安排無人機對重點地區進行飛行檢查。對6家企業環保意識差,違法排污問題突出的企業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并依法追究責任。
在國家督查的同時,6省區市也在加大執法力度,例如河北省在2015年前3個月的“2015利劍斬污”專項行動中,共立案偵辦157起,破獲111起,移送起訴96起,對6家超標排污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因此啟動了按日計罰程序。
近一段時間,環境保護部先后對安陽、滄州、臨沂、承德、駐馬店等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了公開約談,督促地方政府、環保部門和企業全面貫徹實施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嚴格落實環境保護責任。
編輯:薛鑫
關鍵詞:京津冀環境 《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農工黨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