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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通緝令”北京7人七宗“最”
紅色通緝令 之 最“小額”
曾因走私獲刑 出獄即外逃
裴健強 PEI,JIANQIANG
身份信息
出生日期:1967年12月12日
原工作單位及職務:中企國際合作有限責任公司進出口部負責人
涉嫌罪名:貪污
出逃日期:2009.11
裴健強涉嫌貪污公款20余萬元,并挪用資金數萬元
在此次紅色通緝令涉及的與北京相關的7人中,裴健強的涉案數額最少——涉嫌貪污公款20余萬元,并挪用資金數萬元。信息顯示,裴健強疑似逃往香港,5年前,國際刑警即對其發布紅色通緝令,但至今未找到他。
曾因走私逃稅45萬鋃鐺入獄
據知情人透露,裴健強曾為中企國際合作有限責任公司(中企國際)進出口部負責人,在擔任該職務時,其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20余萬元,并挪用資金數萬元。
裴健強的這些行為,均發生在2003年5月。
僅僅6個月之后,裴健強便因涉嫌走私鋃鐺入獄。
據上海法律界一位知情人士介紹,2003年左右,上海某機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宋某為了方便辦理進出口手續,以獲取非法利益,和中企國際負責進出口的裴健強商議,決定采用低報貨物價格的方法,將貨物向海關申報進口。
達成協議后,二人通過制作假合同、發票的手段,將價值50多萬美元的數控機床,以近30萬美元的價格向海關申報,由此逃稅45萬人民幣。“中企國際的負責人不知道裴健強的走私活動,都是他自己一手操控的。”上述知情人稱。
涉貪被立案五個月后外逃
2003年11月,裴健強先是被關押在看守所,第二年,被上海高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據此計算,如果沒有減刑,他的出獄日期為2009年11月。
此前,2009年6月,北京西城檢察院對裴健強涉貪立案。
知情人透露,在西城檢察院立案不久,裴健強即外逃,而外逃時間正好與他出獄的時間吻合,均為2009年11月。
對于裴健強是否一出獄就外逃,西城區檢察院稱,由于案件屬于在偵,不便透露信息。
昨日,一位了解該案的知情人介紹,由于裴健強外逃,案子一直處于擱置狀態,“今年以來也沒有新的進展。”
涉案時所在公司目前已注銷
網上搜索中企國際,顯示其地址位于安貞門附近。4月25日,新京報記者來到該地址看到,中企國際所在地已經換成了另一家公司,大廈一樓的公示牌上,也無其任何信息。
據國家工商總局信息顯示,中企國際目前已經注銷。
對于裴健強外逃一事,他的鄰居均稱不知情,“知道他坐過牢,他坐牢沒多久就搬走了。”至于搬到何處,鄰居稱并不清楚,“搬走后就沒有聯系。”
目前,裴健強家原來的房子,已搬進了新住戶。據該住戶介紹,他搬進來已經至少5年,之前的房東也并不姓裴,“可能我們兩家中間,還住過別人。”
新京報記者 李寧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紅色通緝令 北京 7人七宗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