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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向良法之治的里程碑
——寫在修改立法法決定通過之際
民主的實踐 國家的意志
3月9日下午,山東代表團審議現場氣氛熱烈。“我對稅收法定特別關注,昨天發現上大會的草案和原來的二審稿有很大差別。”全國人大代表趙冬苓說,“二審稿對稅種、納稅人、納稅對象、計稅依據、稅率都明確規定要法定,但是現在草案里,納稅人、納稅對象、計稅依據、稅率等要素全都消失了,這與二審稿相比變得籠統了。”審議過程中,很多代表都表示了相同意見,提出應將“稅率”明確寫入立法法。
“1000多名代表對修正案草案提出了具體的意見和建議,很廣泛、很中肯。意見大概涉及12個方面,80多個具體問題。”郭林茂介紹。
代表的審議意見承載著民主的重量。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沈春耀透露,根據大會日程,11日上午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對代表們提出的有關修改立法法的意見進行了審議。會議從上午9點一直開到中午12點多,與會人員各抒己見,根據代表意見,對草案作出多處重要修改,提出了修改立法法的決定草案。
12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舉行第二次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作的關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經過表決,決定將關于修改立法法的決定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決定草案在修正案草案基礎上,作出了27處實質性修改。其中,對于稅收法定、地方立法權等廣受關注的熱點話題,一一作出回應。
拿到修改后的草案,趙冬苓在代表團全體會上說:“加了稅率,比原來有了很大的進步。我認為這是最重要的要素,非常高興看到這一修改。”
尊重代表的意見,就是尊重人民的意愿。郭林茂介紹說,根據代表審議意見,草案作出了多處修改。比如原來草案規定“稅種的開征、停征和稅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由法律規定。但是很多代表對這條提出意見,建議將“稅率”明確寫進法條中。現在已經改成“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由法律規定。
“還有其他一些修改,也是聽取了代表們的意見。比如堅持立法公開的原則,一是在總則第五條中明確規定‘堅持立法公開’;二是法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從20日延長到了30日等等。”郭林茂說。
紙上得來終覺淺,事非經過不知難。
8日下午,代表聽取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說明——各代表團審議——法律委全體會議審議,提出修改決定草案——大會主席團會審議,決定將決定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各代表團審議決定草案——法律委全體會議審議,提出建議表決稿——大會主席團會審議,決定將建議表決稿提請各代表團審議——各代表團審議建議表決稿——大會主席團會決定將表決稿提請代表大會全體會議表決——決定草案15日上午提交大會表決。
“大會法案組向每個代表團派出若干名聯絡員,收集代表意見,之后進行集中分析整理,并對草案作出相應修改,工作量非常大。”郭林茂說。
“良立法,立良法。”立法法審議修改的過程,使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充分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生動詮釋和實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必將在“法治中國”建設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立法法 良法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