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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信托逾期支付潮將至
“藝術品信托行業泡沫大、風險很高,需謹慎投資。藝術品市場本身的高風險以及藝術品信托過程中的人為道德風險導致了逾期支付,大面積逾期支付潮必將來臨。”
來源:法治周末 記者:沈佳苗
近日,一則關于中信信托推出的“中信墨韻1號藝術品投資基金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查詢信托產品)”(以下簡稱“墨韻1號”)逾期支付三個月的新聞,把大眾的視野拉回到了前些年風風火火的藝術品信托市場。
藝術品信托,指的是委托人將其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將該資金投資于藝術品市場,并由受托人具體負責藝術品投資事務,通過藝術品投資組合,在盡可能地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為投資者提供分享藝術品價值增長的收益。
“墨韻1號”的投資人提供的信托計劃成立公告以及產品介紹書顯示,該信托計劃共募集信托資金3100萬元,所募集的資金主要由中信信托根據投資顧問的投資建議進行近現代和當代中國書畫作品類藝術品交易,擬投資近現代美術大師的作品,諸如張大千、齊白石、徐悲鴻、何香凝的作品,閑置資金則用于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等。中國工商銀行(4.20, -0.43, -9.29%)(以下簡稱工行)是該信托項目的承銷方,亦是信托資金的托管行。
值得關注的是該信托計劃開始日期為2011年8月12日,期限為36個月,也就是說該信托計劃應該在今年8月12日到期兌付,但事實卻是一直到現在為止投資者都還未獲得屬于他們的本金和收益分配。
“墨韻1號”只是即將迎來集中兌付的藝術品信托中的一例。
“藝術品信托行業泡沫大、風險很高,需謹慎投資。藝術品市場本身的高風險以及藝術品信托過程中的人為道德風險導致了逾期支付,大面積逾期支付潮必將來臨。”藝術法律師孫中偉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
“其實這兩年已經很少有信托公司參與發行藝術品信托,這里面‘水太深’。”信托業內人士陳軍(化名)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藝術品信托集中兌付期來臨
“墨韻1號”成立于藝術品信托市場井噴的年份。
“2009年6月18日,國投信托有限公司推出‘國投信托?盛世寶藏1號保利藝術品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用于購買數名著名畫家知名畫作的收益權,標志著國內信托機構正式介入藝術品投資領域。”孫中偉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同時,在2010年時,中國書畫在拍賣場上也一度風生水起,齊白石的《松柏高立圖》曾以4.255億元成交,元代王蒙《稚川移居圖》也以4.025億元成交。
“在2010年和2011年,社會大眾對于藝術品的需求和市場的供給都出現了井噴式的增長,同時大量的藝術品公司也出現了融資的需求,因此促使信托公司在當時推出了一系列的藝術品信托。”陳軍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用益信托研究員顏玉霞對法治周末記者說:“類似‘墨韻1號’的藝術品信托成立的時間大約都是在2011年左右,也就是處在藝術品信托野蠻生長的時期。”
根據用益信托工作室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信托公司共發行藝術品信托產品45款,比2010年增加35款,增長幅度達350%。2011年藝術品信托發行規模為550075.5萬元,而2010年度發行規模僅為75750萬元,同比增長626.17%。
然而好景不長,藝術品信托市場開始迅速降溫。相關數據顯示,從2012年開始,只有12家信托公司參與發行了藝術品信托產品34款,融資規模為334634萬元。與2011年相比,產品數量減少了11款,環比下降22.73%;發行規模環比下降39.5%。
格上理財研究中心研究員曹慶展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根據格上理財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2014年共計發行10只藝術品信托,2013年則為20只,同比下降幅度大。
“以前的確有針對藝術品信托行業開展過專題研究,但是后來藝術品信托產品發行數量越來越少,而且已發行的藝術品信托產品整體運營的狀況也不良好,最終停止了對該專題研究工作。”顏玉霞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
藝術品信托市場降溫的同時,之前大規模發行的藝術品信托開始進入兌付期。
顏玉霞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國內藝術品信托的運作期限大約在兩至3年,因此2013年和2014年便成為了集中兌付藝術品信托的年份。
存期限錯配風險
藝術品信托集中兌付來臨之時,國內的藝術品市場正遭遇“寒冬”。北大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少峰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現在藝術品市場短期衰退,公開交易大幅萎縮,當代藝術品價格下降20%至80%不等。
“墨韻1號”的投資者透露,2014年7月17日,中信信托發布公告稱,該信托計劃面臨著流動性風險。公告稱,截至2014年6月30日,“墨韻1號”信托計劃共持有中國書畫類藝術品23件。由于2014年以來受到宏觀經濟形勢的影響,以及禮品市場的急速降溫,對藝術品的銷售產生了較大的負面影響。雖經與投資顧問及其他相關人士的反復溝通,已達成部分藝術品銷售意向,但仍存在較大不確定性,信托計劃面臨著流動性風險,到期信托財產或將無法全部變現。
法治周末記者致電中信信托核實相關情況,中信信托工作人員稱所有的情況以中信信托發出的公告為準。
陳軍告訴法治周末記者:“藝術品信托的操作模式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投資型,信托公司根據投資顧問的指令購買藝術品,待藝術品升值之后,再以低買高賣的方式賺取利潤;第二種是融資型,藝術品公司作為融資方,將藝術品進行抵押融資,或者直接讓信托公司購買抵押的藝術品,到期之后藝術品公司再以固定的利率進行回購。”
“信托公司在對藝術品進行高買低賣賺取利潤時,如果遇上整體的宏觀環境形勢不好或藝術品銷售市場不佳的情況,則可能需要立即停止該信托計劃或者賣出藝術品,但出售藝術品卻不能像出售股票那樣快速,因為并沒有很多投資者準備接盤(股票市場買家買入賣家拋出的股票),這樣就會存在逾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風險。”陳軍說。
銀率網分析師牛雯則告訴法治周末記者:“近兩年經濟增速減緩,資金多集中在金融市場,古玩、藝術品等收藏類市場的交易清淡導致了藝術品信托逾期支付現象的發生。”
事實上,有業內人士指出,國內藝術品信托的操作流程其實是不符合藝術品投資規律的。
“藝術品投資本身就面臨著高風險、長周期等問題。”牛雯說。
“目前我國的藝術品信托和藝術品投資的期限存在不匹配的情況,藝術品信托投資的期限一般都設定在兩至3年時間。但其實投資藝術品是需要長期持有的,因為如果投資的是一些青年畫家的藝術作品,那就很難在一到兩年的時間內就獲得升值。”陳軍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藝術品投資人朱小鈞指出,一個藝術品基金規范運營所需要的成本。從拍賣公司買入、賣出作品,共需要繳納30%左右的拍賣傭金,加上賣掉作品需要付出的增值稅17%,這就將近有50%的成本是需要支出給外界的。再加上人力成本,需要讓一件作品在兩三年之內實現翻倍的升值,幾乎是不可能的。
“藝術品信托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信托公司需要考慮操作成本。如果投資時間過長,很少有信托公司能夠承擔其高額的操作成本。”陳軍對法治周末記者分析,“比如信托公司持有資金一年后需支付10%的收益,但如果是兩年的話則需支付12%的收益。”
角色不明的投資顧問
“墨韻1號”投資者曾公開表示,簽署資金信托合同共17份,其中機構委托人1人,為深圳杏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杏石投資),自然人16人(認購金額低于300萬元的自然人人數為15人),共募集信托資金3100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杏石投資除了“墨韻1號”計劃的機構委托人身份之外,它的另一個身份是“墨韻1號”計劃的投資顧問。杏石投資在擔任該藝術品信托計劃投資顧問時,還收取投資顧問費用。
藝術品信托中的投資顧問主要對于藝術品的價值作出鑒定,提出投資建議。在信托計劃成立的整個過程中,信托公司和投資顧問一起組成的投資決策委員會發出指令,去購買藝術品。
法治周末記者查閱資料后發現,杏石投資的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根據杏石投資的官網介紹,該公司從事藝術品融資、藝術品投資基金和藝術品咨詢服務。而杏石投資管理團隊的核心人物徐永斌,曾在中國工商銀行濰坊市分行從事金融和信貸管理等工作,后轉投藝術品經營行業。
法治周末記者發現,今年8月曾有媒體報道有投資者在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東莞東城區星河支行購買了一款名為深圳市杏石圣杰文化投資中心(有限合伙)藝術品私募基金的產品,而杏石投資正是該藝術品基金的的管理人。但今年5月到期后,投資者們普遍只拿回約10%的本金,并且3年的投資收益全部未支付。
法治周末記者曾多次撥打杏石投資的電話想就“墨韻1號”的情況進行核實,但截至記者發稿前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國際金融投資家聯合會執行主席、信托專家孫飛對法治周末記者說:“由于目前缺乏統一的藝術品估值體系和真偽的鑒定標準,藝術品投資顧問在建議購買藝術品的時候更多的是依靠其經驗,存在技術風險及道德風險。”
孫中偉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表示,《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并沒有對投資顧問作出明確的職責約定或關聯規避。因此投資顧問可能會指定高價購買自己的關聯公司或利益關聯人的藝術品,損害投資人、委托人的利益。
“目前暫沒有對投資顧問提出特別要求,有時由于投資顧問能力有限,就可能會發生買到贗品的情況。”顏玉霞對法治周末記者指出。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藝術品 信托 逾期 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