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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下發通知 規范美術館藏品普查標準和規程
來源:中國經濟網
獲悉,2014年上半年完成了中國美術館等8個單位的普查試點工作,并研發了“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信息系統”。近日,文化部近期正式公布了《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工作標準》和《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工作規程》(以下簡稱《普查標準》、《普查規程》)。
為做好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工作,文化部提出如下意見:健全完善普查工作機構,認真編制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 積極開展普查人員培訓,積極開展普查人員培訓,,積極開展普查人員培訓。
(圖注:《文化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工作的意見》網站截圖)
相關資料:《文化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工作的意見》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中國美術館:
《文化部關于開展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工作的通知》(文藝函〔2013〕1609號,以下簡稱《通知》)發布以來,在各地文化廳(局)和各美術館的大力支持下,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工作有序推進。2014年上半年完成了中國美術館等8個單位的普查試點工作,并研發了“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信息系統”。在此基礎上,文化部近期正式公布了《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工作標準》和《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工作規程》(以下簡稱《普查標準》、《普查規程》)。根據普查工作總體安排,為進一步做好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 健全完善普查工作機構
完善的工作機構是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保證。各省(區、市)文化廳(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時成立普查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負責本地區普查的組織協調工作,并確定一名專職的普查聯絡員,具體負責普查聯絡工作。各美術館(含經各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批準參加普查的美術機構及其他系統管理的美術館,下同)作為普查工作的基本單元,應當依據《通知》和《普查規程》的有關要求組建本單位的普查領導機構和工作隊伍,確定專職普查員和數據審核員,落實好普查的各項具體工作。
二、 認真編制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
各省(區、市)文化廳(局)要加強對本地區美術館藏品資源的調研,依據《通知》,制定發布本地區美術館藏品普查實施方案,明確本地區美術館藏品普查的組織機構、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同時,督促本地區各美術館根據《普查標準》、《普查規程》的有關要求,系統梳理本館藏品情況,編制普查計劃,對普查所需人員、設備、工作進度做出安排,并設計適用于本館的藏品信息采集具體工作流程。
三、 積極開展普查人員培訓
開展美術館藏品普查,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大批具備美術館業務工作經驗和標準化、信息化專業知識,并經過專門培訓的專業人員。本次普查將對普查人員實行標準化培訓管理,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工作辦公室將于2014年底前組織開展面向普查項目管理人員、普查員、數據審核員、數據管理員的一系列專業培訓活動,各省(區、市)普查工作機構和美術館需按要求積極參加普查培訓活動,通過培訓準確掌握普查操作規程和專業標準,切實提高普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省級普查培訓活動,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工作辦公室將在教材和師資等方面提供支持。
四、 扎實做好藏品信息采集
以美術館為基本單元,開展藏品信息采集、審核和報送是普查信息采集階段的最主要任務。各美術館要嚴格依據《普查標準》、《普查規程》的有關要求,細化工作流程,認真做好藏品信息的采集、審核和報送工作,確保做到對本館在普查時點前入藏的全部藏品逐件采集,不重不漏。按照普查工作進度,各美術館的信息采集工作應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完成任務的基數以各美術館在參普單位調查時上報的藏品數為準(詳見《全國美術館藏品普查參普單位名錄》),要按照“邊采集、邊審核、邊報送”的工作原則,倒排工作進度,保證按時、按量、保質完成采集工作任務。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文化部 美術館藏品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