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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雞獻血新規惹爭議 衛生局回應:不是強制措施
血庫庫存量持續吃緊,甚至出現入不敷出的情況。
面對嚴峻形勢,陜西省寶雞市近來出臺獻血新規,倡導現役軍人、高等院校學生至少每年無償獻血一次;本市公民在領取機動車輛駕駛證前、男女青年在領取結婚證時、高中畢業生在接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后都應無償獻血一次。新修訂的《寶雞市無償獻血管理辦法》已于10月1日實施。
然而連日來,獻血爭議在發酵。自愿無償獻血本應鼓勵,但與居民申領證照掛鉤,是否讓獻血變了味?新規背后,又折射出哪些現實問題?
衛生局:這不是強制措施
獻血新政策一出臺,就有網友留言:“血庫出現‘血荒’,需要反思的是獻血制度,而不是僅僅用行政手段強迫志愿行為。”另有網友表示,相比鼓勵無償獻血,大眾更需要看到的是對無償獻血者免費用血的方便和相關法律法規的監督執行,否則就是權宜之計。
面對種種質疑,寶雞市衛生局局長趙永懷告訴記者,《寶雞市無償獻血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確實有這樣的規定,但“這不是強制措施,而是一種倡導”。
既然《辦法》只是“倡導”而非“強制”,那么為什么還要對學生、軍人以及即將領取結婚證的人進行特別的標注呢?寶雞市中心血站副站長李拴林說,一是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里面提到的“鼓勵現役軍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在校大學生率先獻血”的規定,是對《獻血法》的進一步細化;二是根據地方實際情況制定。
李拴林說:“現在機動車增多,交通事故頻發。在交通事故里,受傷的主體還是駕駛人員,為了保證他們的臨床用血,在他們領取駕照之前,倡導他們參加一次無償獻血,萬一遇到意外的話,對他們用血是一個保障。男女青年結婚,就可能面臨生小孩,在生育的過程中,也有可能遇到出血的風險,也要用血,倡導獻血對他們用血是一個保障。”
李拴林認為,嚴峻的“血荒”現實,倒逼寶雞市出臺了這個看似“荒誕”的《辦法》。
“像有一天臨床用血達到了二百多個單位,當天街頭采血不到一百個單位,入不敷出,不但造成血液庫存急劇下降,而且對臨床用血也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有些手術就只能往后推了。”李拴林說。
為了鼓勵大家加入無償獻血的隊伍,寶雞市中心血站和衛生局也對獻血者在用血的政策上作了革新。如之前規定,免費用血的對象只包括獻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新辦法則提出,對已婚的獨生子女,他們雙方父母都可以享受免費用血的待遇。
專家:必須樹立無償獻血的公信力
資料表明,中國雖為人口大國,但獻血人群嚴重不足。如何保證臨床充足用血一直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難題。世界衛生組織提出,人口獻血率達到10‰至30‰方能基本滿足本國臨床用血需求。當前,發達國家人口獻血率約為40‰。而2013年,我國內地人口獻血率僅為9.4‰,不但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而且因血庫缺血而導致病人未得到及時救治的情況時有發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規定,國家實行無償獻血制度,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國家機關、軍隊、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動員和組織本單位或者本居住區的適齡公民參加獻血。然而,由于種種原因,獻血率低成為困擾中國社會的一個難題。
陜西省社科院副院長石英認為,寶雞獻血新規的出臺,有兩個因素:一是由于“血荒”;二是健康人尤其年輕人適量獻血,于人有利,于己無害,而考駕照、結婚的大都是健康年輕人,是最適宜獻血人群。
但石英同時指出,盡管動機是好的,但出臺《辦法》或《規定》卻是不合適的。他認為,無償獻血必須遵循自愿原則,可大力倡導,但不能硬性規定。雖然衛生局解釋為“倡導”,但與居民申領證照掛鉤的做法很容易被理解為強制,引起反感。
“要通過宣傳、科普,讓人們懂得無償獻血的好處,對獻血者進行大力表彰鼓勵,并適度加大物質鼓勵力度,而不宜做強制性規定。”石英說,“‘血荒’問題要從根源上解決,必須重新樹立無償獻血的公信力,建立公開透明的獻血機制,使獻血者的利益得到保障。”(本報記者 楊永林 張哲浩)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寶雞獻血新規 無償獻血 爭議 血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