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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月餅提防三無餡料 專家:或存在微生物超標
多數網售月餅原料不合規范
北青報記者在該購物網站搜索“月餅餡料”,從得到的14頁搜索結果中,對綜合排名前50位的網店進行了統計,發現其中售賣分裝月餅餡料的店鋪有22家。記者咨詢多家店鋪是否可以在分裝的月餅餡料包裝袋上看到生產廠家的信息,客服人員稱無法看到。某網店客服人員告訴記者,之所以出現分裝售賣的情況,是因為原始廠家包裝5公斤的容量太大,很少有消費者一次性購買這么多月餅餡料。
經北青報記者查詢,由衛生部印發的《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中明確規定:由經營者重新分裝的食品,小包裝應符合衛生要求,其標簽必須標明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等。
此外,根據《北京市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試行)》,通過互聯網銷售食品,以零售為主的業態,屬于無店鋪食品經營者,應取得營業執照,并在網店主頁的明顯位置公示經營者名稱、住所和經營場所的地址、聯系方式、《食品流通許可證》編號和《營業執照》編號。
上述50家店鋪中,僅有兩家店鋪在其網頁“明顯位置”公示其《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其中一家店鋪的成交記錄僅為1,不及多數未標明資質的店鋪。
北青報記者詢問部分沒有公示資質的店鋪,是否擁有食品流通許可、經營執照等資質時,客服人員顧左右而言他,反復強調自己售賣的商品衛生、安全,“親,您絕對放心,賣了好幾百了”、“賣東西靠的都是信譽”。當記者一再追問時,客服人員干脆說:“您要是不信任我們,就去超市買好了。”也有商家承認自己并沒有《食品流通許可證》。
廠家不認散裝貨 網站不強制管理
曾在網上購買過月餅餡料的騰訊微博網友王女士向北青報記者表達了自己的憂慮,“雖然網店上有原廠家的信息,甚至原始包裝的照片,但分裝原料上沒有廠家名稱,做出的月餅萬一吃出了問題,找店家的話,說不定店家會讓我找廠家,廠家哪里會認呢?”
北青報記者聯系到了許多店家標注的原料來源廠家的負責人。對方說,自己的公司只是負責向來進貨的人供貨,至于貨如何用、去哪里,并不清楚,并表示他們不會承認不標有自己廠家信息的散裝品。
那么開設食品網店,是否需要特別的手續呢?北青報記者通過該購物網站人工客服提供的鏈接了解到,開辦食品網店屬于特種經營,商家可以提供《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衛生許可證》其中一項的正本進行備案,但食品特種經營不強制要求備案,不會影響商品正常發布以及后續經營。北青報記者問人工客服是否會有相關部門來查網店,對方表示,“那您就辦一個,是否有人查保證不了。”
攝影/本報記者 郝羿 線索提供/楊女士
專家說法
加強網售食品監督寫入《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專家委員會成員張永建教授告訴北青報記者,食品分裝也是食品生產流通的過程,需遵循相關法律法規。食品網店若無有效資質,其是否具備原料的質量把關能力,是否能進行有效檢測都是問題。
張教授指出,由于互聯網出售食品屬于一種新的業態,現在監管確實存在一定困難。他說,由于互聯網具有發散性、消費者的不確定性,還有物流配送環節,不像傳統的賣場、超市比較集中,可以進行有效的抽查監督,而且中國網民數量眾多,不管是經營者還是消費者,法制意識不強,所以使監管具有較大的難度。
張教授說,現在國家已經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在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中也對網上銷售食品進行了規定,以后關鍵還是要在實踐中依法加強監督,監管和法規也要及時跟上業態的新變化。
北青報記者查閱《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發現,其中提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入網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此外,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入網食品經營者、食品生產商要求賠償,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若不能提供經營者的有效信息,將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張教授認為,強化對網售食品的監督,一是要通過科學技術革新監督手段,二是要在危害發生前主動預防,三是要依法懲治,違法嚴懲。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教授范志紅也指出,網上出售的商品數量巨大,很難監管,其中可能存在微生物超標等問題,在配送過程中,原料可能會過期,也可能缺乏冷凍條件而變質。范教授建議消費者應意識到風險,在超市購買正規包裝的月餅餡料。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自制月餅 三無餡料 中秋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