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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脫鉤計生證明 說著容易落實挺難 政協委員:無法滿足學位需求
市教育局:非深戶提供計生證明合規
深圳市教育局表示,目前對于深圳戶籍和非深戶籍適齡兒童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條件要求并不相同。對于深圳戶籍兒童,需證明身份、年齡和家庭住址等主要信息;對非深戶籍兒童,則執行深圳市政府“1+5”文件,其中一項要求提供兒童父母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此項規定依據何在?據了解,2009年出臺的《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居住證持證人在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五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應當與常住戶口學生同等對待。
由此,“1+5”政策對于非深戶兒童的制定依據即來自該項全省條例中對于“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明確要求。
前日,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長范坤又公開表示,根據《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和《深圳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依據“1+5”文件非深戶人員在深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之一是需要提供計生證明,深戶則不需要提供。
專家:深圳人口嚴重倒掛 想馬上脫鉤不容易
深圳市政協委員朱克恒認為,深圳市目前實行的“1+5”既符合省內相關條例,又是目前的現實環境所致,“深圳嚴重的人口倒掛,在全省乃至全國都是很有特殊性的。”朱克恒認為,外來人口較多,深圳地區義務教育資源相對優質,若沒有任何“門檻”和“條件”,義務教育學位壓力或將猛增,目前現狀也許無法滿足學位需求,想要馬上脫鉤并不容易。
“計劃生育是基本國策,教育、入戶、就業等方面都是在配合衛計部門工作。”在朱克恒看來,該問題的出現還牽涉到計劃生育部門。
朱克恒認為,計劃生育證明材料與其他事項掛鉤之所以受到詬病,一部分原因在于計生材料辦理的繁瑣和費力,辦理證明提供的一些材料可能還要去原戶口所在地辦理相關證明手續,這讓已在深圳工作生活的人感到非常麻煩。
“是否采取相關計生措施,去醫院一查便知。”朱克恒認為,計生證明材料應該在本地就近辦理,各地計生部門應加強聯動,簡化流程加快辦理效率。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是否“脫鉤”矛盾來源于政策的模糊,一方面原則上規定公民都享有平等地受教育的權利;另一方面在具體實行中,又給各地市提供了“一地一策”比較寬松的自由裁量權和政策依據,“兩邊都有理,無法問責。”
在熊丙奇看來,其根本問題在于目前義務教育經費主要由地市政府承擔,對于支付更多外來人口子女教育經費并無政策激勵和利益沖動,根本是錢的問題。在熊丙奇的設想里,應改為省內各自統籌教育經費,使全省內的義務教育資源和水準大致相當,同時中央層面要加大教育經費轉移支付力度,減輕地市經費負擔,逐步實現教育均衡。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計生 證明 入學 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