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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屆國家能源委員會首次全體會議召開
中國能源結構戰略性調整大幕拉開
能源體制改革提速
本次會議提出的另一個重點是:調整能源結構,關鍵要推進能源體制改革。要放開競爭性業務,鼓勵各類投資主體有序進入能源開發領域公平競爭。積極推進清費立稅,深化煤炭資源稅改革。加快電力體制改革步伐,推動供求雙方直接交易,提供更加經濟、優質的電力保障,讓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能源結構調整的關鍵是要推進能源體制改革,這兩年局部地區出現的棄風、棄水、窩電等現象主要就是能源體制改革沒有跟上,能源體制配套改革的推進已經迫在眉睫。”林伯強表示。
近日,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召開了《中國能源體制改革報告》圓桌討論會,報告執筆人之一王敏在會上表示:能源行業屬于資本密集行業,在經濟發展早期放開不具備支撐能力。我國經濟總量上升快,改革開放35年來能源領域的任務多為供應,許多改革措施未能跟上。目前我國能源體制屬于行政壟斷,即國家權威機構通過行政權力嚴格限制行業自由準入,創立并維護國有企業壟斷全行業的局面,如目前我國石油、天然氣領域。
他認為,目前我國能源體制的另一突出問題為價格管制。管制造成市場配置資源失靈和未能形成有效競爭市場,同時造成了能源價格總體過低、價格比例失衡,形成人為抑制供給、制造短缺的局面。
“首先,政府直接干預能解決一部分外部效率低下的問題。此外,能源價格結構性失衡,使清潔能源很難對化石能源進行有效替代,價差太大也不利于清潔能源的研發投資活動。”王敏表示,另外,我國還未界定環境資源產權,應通過稅費或污染權交易對環境進行定價。
事實上,本次會議上,對能源體制改革的這些難點、熱點問題已經有了答案。
“這次會議提到的能源體制改革總體來說有三方面內容,一是在放開競爭,鼓勵各類投資主體進入能源開發領域公開競爭;二是煤炭資源稅改革;三是加快電力體制改革步伐,推動供求雙方直接交易,也就是業界關注的直購電。”林伯強表示。
編輯:羅韋
關鍵詞:體制改革 發展 結構 國家 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