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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企業進入能源領域要邁幾道檻?
14日結束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提出,2014年,國家能源局將研究出臺相關配套政策,積極為民營企業進入能源領域創造制度條件,通過試點、示范項目探索,不斷拓展民營資本投資能源的領域和途徑。
在這樣一個“民資進能源”的積極信號釋放之際,我們有必要厘清一下現如今民營企業進入能源領域還要邁過幾道檻?
第一道檻:簡化放低審批門檻
簡化放低能源領域審批門檻,一直是社會討論關注的熱點。有人認為,能源行業多為國家重點支柱產業,審批門檻放低會不會使大量不具實力的民企進入,并造成市場的無序競爭?
北美“頁巖氣”革命發生的經驗或許可以給這一問題的解答提供參考。
經過數十年積累,北美頁巖氣勘探開發技術取得突破,產量快速增長,對國際天然氣市場乃至世界能源版圖產生重大影響,被稱為悄悄進行的“頁巖氣革命”。
“油氣開采技術革新出現在北美絕非偶然。”BP集團首席經濟學家克里斯多夫·魯爾說,美國頁巖氣開發最大的經驗在于頁巖氣技術創新和商業化主要由中小公司推動。加拿大和美國擁有極具競爭力的投資和產權體系,開放準入的環境不僅促進了競爭,還培育了創新和技術的長期進步。
我國頁巖氣可采資源量十分豐富,政府也已出臺政策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頁巖氣開采。但經過兩輪頁巖氣探礦權招標,目前只有兩家民企中標。業內人士認為,在缺乏成熟制度構建的背景下,民營企業頁巖氣開采取得明顯成果尚需時日。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史丹說,相比成熟發達國家的行政許可,我國目前的行政審批存在諸多問題。項目核準時,往往傾向于大型國有企業,對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實現了較高的準入標準,形成進入壁壘。
第二道檻:改革能源價格門檻
進入冬季供暖高峰以來,我國部分地區出現天然氣供應緊張局面。天然氣供需緊張,其背后一方面是我國對清潔資源的需求不斷增長,另一方面,僵硬的價格機制已成為阻礙天然氣產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原因。
我國城市用氣呈現季節性峰谷差大的特點,建設儲氣庫是調峰的重要手段。但受制于國家相關價格監管政策,各類資本缺乏進入儲氣環節的動力。我國儲氣庫調峰能力從2006年9億方增長至2013年的23億方,但占銷售量的比例卻從2006年的約3%下降到2.1%,遠低于全球11.7%的比例。
西方大型跨國油氣公司基本沒有儲氣庫,調峰主要依靠獨立的儲氣庫公司。中石油北京天然氣管道有限公司總經理張余建議,應探索建立天然氣全產業調峰錯谷價格機制,可考慮儲氣庫價格單列,這樣有利于引入社會資本,推進儲氣庫商業化運營,適應不斷增長的天然氣調峰需求。
市場條件下,準確、靈活的價格信號可以有效調節供需、引導投資、優化資源配置。史丹說,我國能源價格機制尚未理順,這導致行業盈利能力不確定、缺乏風險可控性,成為阻礙包括民營資本在內各類資本進入的障礙。
第三道檻:破除關鍵領域行政壟斷門檻
全國工商聯石油業商會副秘書長林凌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列舉了民營石油企業發展受到的限制:石油勘探開采尚未充分放開;所有非國營原油進口必須返銷給中石油和中石化;由于缺乏穩定原油供給,民營煉廠設備裝置閑置情況嚴重,擁有4000萬噸倉儲能力的民營油企碼頭、油庫長期閑置。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部部長馮飛說,能源行業具有資本密集性強、環保要求高等特點,準入門檻相對較高。此外,一些環節具有自然壟斷特性,比如油氣管網、電網等。目前存在的行政性壟斷色彩,已成為阻礙民營企業進入的制度門檻。
自2002年改革之后,我國電力體制改革基本陷入停滯。雖然電力行業總體實現廠網分開,但電力系統運行仍以計劃為主,地方政府對發電企業的生產制訂計劃,輸配售分離沒有實現,電網與調度企業一體化,難以保證公平公正。
“油氣上游勘探開發領域,特別是非常規油氣資源勘探開發應在符合環保及資源開發相關要求前提下向民企放開;可再生發電等競爭性環節以及微網發展方面也可對民企放開;此外,油氣資源進口權也應突破現有的行政性限制。”馮飛說。
史丹說,要探索形成吸引社會資本進入能源投資領域的新機制,形成良性的市場競爭秩序,確保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在適宜放開的能源領域內具有平等競爭的市場地位。只有這樣,在能源領域民營資本才能大有所為。
編輯:羅韋
關鍵詞:領域 民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