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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界別的調整與優化
今年是本屆政協的最后一年。明年,全國政協及各省級政協都將進行換屆。如何合理設置政協界別,是換屆工作中大家普遍關注的問題。《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和中辦發2011年16號文件明確指出,要適應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研究并合理設置界別,擴大團結面,增強包容性。中央的這一指示精神,為我們科學設置政協界別,打好政協履職基礎,切實發揮政協作用指明了方向。
一、 政協界別的主要特點
政協作為我國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唯一由界別組成的政治組織。界別是政協組織的“天然細胞”,是政協組織的顯著特色,是政協性質的集中反映,也是政協工作的有效載體。政協界別至少有以下特點:
廣泛性。政協界別包含各黨派團體以及文化藝術界、科技界、教育界、社科界、經濟界等,同時各界別又都廣泛聯系和代表著各自的界別群眾,因而界別充分體現了“大團結,大統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針和最廣泛愛國統一戰線組織的性質。
包容性。政協三十多個界別,各有各的特點,在信仰、利益和觀念等方面存在差異,但這并不妨礙他們共商國是。而且,不同界別的委員集中在一起,能夠更全面地反映問題、提出建議。
平等性。政協各界別只有人數上的多少,沒有大小、強弱之分,沒有多數派和少數派、主導與被主導關系,所有界別在政治上是平等的,都可以通過政協會議、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調研視察報告等途徑參與國事,既發表個人意見,又提出本界別的主張、甚至跨界別的共同建議。
專業性。政協界別匯聚了各行各業的精英人物,文化層次高,見解深刻,慮事周全,對本領域了如指掌、最有發言權,提出的意見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同時,界別委員在專業上的取長補短,可以實現各界別意見與建議的互補。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政協 設置 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