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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2013年中西部經濟指標增速快于東部
今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公告稱,2013年,圍繞深入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區域規劃和區域性政策文件分類指導特征更加明顯,國家區域政策體系更加完善,國土整治、扶貧開發、區域合作等方面工作扎實推進。總的來看,2013年地區經濟發展總體平穩,中西部地區主要經濟指標增速仍快于東部地區。
公告全文如下:
一、 2013年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各項工作
(一)加強對重點地區發展的規劃引導和政策支持。一是狠抓已出臺規劃和政策性文件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區域規劃和區域性政策文件實施的督促檢查,重點開展《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發展規劃》、《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發展規劃》實施中期評估試點工作,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若干意見》,繼續推進中部地區“三基地、一樞紐”建設。落實承接產業轉移政策措施,支持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和產業園區建設。二是進一步實化細化區域政策。編制了《蘇南現代化建設示范區規劃》、《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發展規劃》、《黑龍江和內蒙古東北部地區沿邊開發開放規劃》,印發了《浙江嘉善縣域科學發展示范點建設方案》,按照國務院要求起草了《新區設立審核辦法》。有序推進首都經濟圈發展規劃編制工作,啟動環渤海地區發展規劃綱要前期研究,編制完成珠江—西江經濟帶、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晉陜豫黃河金三角區域、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等區域規劃并報國務院。
(二)深化國際國內區域合作。一是推進國內區域合作。指導長三角、珠三角、長江中游城市群等重點地區一體化發展。推動建立統籌推進前海、南沙、橫琴建設的聯席會議制度。推動建立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組織召開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繼續指導連云港(3.44, 0.13, 3.93%)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建設。二是推動國際區域合作務實開展。深化中歐區域政策對話機制,與歐盟委員會共同舉辦第8次中歐區域政策對話會,組織召開加快建設我國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等部際聯席會議及中國圖們江地區開發項目協調小組會議。組織開展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戰略研究。積極推進可持續發展國際合作事務。
(三)推進陸海統籌發展。一是推進海洋經濟科學發展。深入實施《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推動建立全國海洋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指導山東、浙江、廣東、福建、天津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工作深入開展,編制了《浙江舟山群島新區發展規劃》和《天津海洋經濟科學發展試驗區規劃》,推動建立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部省際聯席會議制度。二是強化圍填海管理力度。編制下達了2013年全國圍填海計劃,合理控制圍填海規模。三是加強海洋污染防治。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編制了《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提出了渤海、黃海、東海和南海環境保護措施。
(四)推動國土開發整治工作。一是加強國土開發利用基礎性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完成《全國國土規劃綱要》編報工作。編制下達了2013年全國土地計劃和基礎測繪計劃。二是加強對重點流域綜合治理的規劃引導和項目管理。編制了千島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規劃、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興凱湖綜合保護規劃,推進實施《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規劃》,組織開展重點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實施考核工作。研究制定《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下放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項目的審批權限。
(五)加大對特殊困難地區的扶持和對口支援力度。一是繼續加大扶貧開發投入力度。推進實施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加大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投入。二是協調做好新疆、西藏和青海等省藏區工作。召開第四次全國對口支援新疆工作會議,編制實施喀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做好對口支援工作,部署開展援疆、援藏“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起草援藏、援青項目管理辦法,研究完善對口支援川、甘、滇三省藏區工作機制。三是落實支持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政策。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對口支援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實施方案,召開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編制了《丹江口庫區及上游地區對口協作工作方案》,推進建立對口協作工作協調小組并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
二、 2014年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工作
2014年,我們將緊緊圍繞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這一主線,繼續深入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完善并創新區域政策,縮小政策單元,重視跨區域、次區域規劃,提高區域政策精準性,充分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深化區域合作,推動重點地區一體化發展,著力優化區域發展格局,增強區域發展協調性。
(一)落實完善區域規劃和區域性政策文件。一是著眼于區域政策的落地實施。突出構建長效機制,繼續開展區域規劃和區域性政策文件實施的跟蹤評估與監督檢查,在中期評估試點基礎上研究制定《區域規劃實施中期評估暫行辦法》。二是組織編制若干重大區域規劃。研究制定2014年區域規劃審批計劃,重點做好首都經濟圈發展規劃、環渤海地區發展規劃綱要、珠江—西江經濟帶發展規劃、長江中游城市群一體化發展規劃等編制工作。推動實施《新區設立審核辦法》。指導天津濱海新區、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廣州南沙新區等功能區加快建設。三是做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若干意見》,推動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群、環鄱陽湖城市群、皖江城市帶開展戰略合作。支持中原經濟區加快發展,指導建立高層協商機制。
(二)進一步擴大區域開放合作。一是大力推進國內區域合作。繼續深化連云港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以及前海、橫琴、平潭、南沙等合作平臺建設,因地制宜設立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潛力的合作區。制定支持中西部地區進一步擴大開放合作的有關政策。支持中西部地區有序承接產業轉移,推進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和產業園區建設。二是積極開展國際區域合作。做好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東盟—湄公河流域開發合作、中亞區域經濟合作以及圖們江區域國際合作相關工作。推進中國圖們江區域(琿春)國際合作示范區建設。推進《中吉毗鄰地區合作規劃綱要》編制工作。深化中歐區域政策合作機制。
(三)加大促進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支持力度。一是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創新扶貧開發工作機制,支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等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推進實施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十二五”規劃,開展規劃實施中期評估。編制下達2014年度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投資計劃。落實好扶持革命老區發展的政策,編制并組織實施贛閩粵原中央蘇區、大別山革命老區等區域振興發展規劃。二是加大對口支援力度。全面貫徹落實第四次全國對口支援新疆工作會議精神。指導做好對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貴州、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及南水北調對口協作規劃計劃實施,全面啟動實施對口支援川、甘、滇三省藏區工作,積極開展“十三五”對口支援規劃前期研究。
(四)統籌推進國土開發整治工作。一是嚴格土地計劃管理。進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計劃管理體系,探索拓展計劃管理對象,強化計劃執行監管。科學編制2014年全國土地利用規劃,有針對性地開展計劃執行情況跟蹤檢查。二是促進海洋經濟發展。貫徹落實建設海洋強國戰略,參與國家海洋戰略研究制定工作,實施《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加強對海洋經濟形勢監測分析與研判。深入推進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工作,組織開展試點工作跟蹤評估與監督檢查,及時總結相關經驗,研究制訂促進全國海洋經濟發展的政策文件。加強圍填海計劃管理,做好圍填海計劃實施評估工作,科學編制2014年全國圍填海計劃。三是加強重點流域綜合治理。繼續推進太湖、渤海、丹江口庫區及上游等重點流域或海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組織編制西南中沙群島及周邊海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綱要,實施興凱湖綜合保護規劃。繼續推進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相關后續行動,開展流域可持續發展試點示范工作。
(五)加快構建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長效機制。一是繼續做好區域協調發展立法工作。研究制定《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條例》和《區域規劃管理辦法》。二是完善區域協調發展體制機制。梳理總結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實踐,研究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規劃體系、政策體系和管理體制,積極完善市場機制、合作機制、互助機制和扶持機制,推動建立健全符合新時期發展要求的區域管理體制與利益調節機制。
編輯:羅韋
關鍵詞:區域 工作 實施 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