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舉措,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明顯加強,食品安全整體狀況明顯好轉,但食品安全監管還存在一些值得重視和需要解決的問題。11月24日,全國政協召開雙周協商座談會,專門就此問題協商座談。[詳細]
在24日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上,第一個發言的徐輝常委就此問題列舉了一個數據:“截至2014年10月我國規定了284種食品中的3650項農藥的限量標準,對于食品安全監管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歐盟相比還有很大差距。”在他看來,我國在標準制定上尚有較大空間。[詳細]
食品安全監管人員職責就是不讓有問題的產品流通到消費者手里。對于監管人員的培養,田惠光常委建議,“國家教育部門對人才現狀和需求進行評估,制定人才培育計劃。”此外,她建議制定各級監督機構人員準入、繼續教育計劃,逐步做到持證上崗。[詳細]
食以安為先。在委員們看來,完善法律本身,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同時建立全面的法律宣傳體系,是將法律威懾力落到實處的重要條件。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為食品從業者帶上“緊箍咒”,提高公眾安全感,營造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詳細]
食品安全是黨中央、國務院和人民群眾密切關注的重要民生問題。為了讓人民群眾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加快改革步伐,作出一系列決策部署,著力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