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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球球場“野蠻生長”折射了啥
原標題:如何防止高爾夫球場“大躍進”死灰復燃
■焦點觀察
高爾夫球場的“野蠻生長”,折射的是一種“時代病”,官商的勾肩搭背、經濟發展的粗放冒進,都能從中找到影子
全國已經取締的高爾夫球場名單3月30日由國家部委聯合公布。包括北京溫榆河高爾夫球場等全國66家違法違規建設的高爾夫球場已經取締。據悉,按照國務院部署,各地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積極開展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3月31日新華網)
10年間,11道有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禁令,卻依然擋不住高爾夫球場建設的“大躍進”之路。在此背景下來審視此次一次性取締66家高爾夫球場的治理成果,其中所彰顯的監管決斷力與治理信號,無疑值得重視。但無論從高爾夫球場治理的現實糾葛與其相伴的復雜生存鏈條來看,對于違規高爾夫球場的清理,注定難言輕松,且在取締的基礎上,更要將防止反彈提前納入治理規劃。
高爾夫在中國之所以被賦予特殊意味,出現野蠻式生長,主要有兩大推手。要保障清理行動的順利進行,并防止后期的死灰復燃,就需要在這兩方面加以重點防范。
一方面,要繼續以反腐為抓手,擠壓高爾夫球場上的權力參與空間。一些落馬官員都或多或少有對高爾夫運動的“偏好”,如海南落馬官員譚力,在被中紀委調查之前還在外省,由私營企業的老板陪同打高爾夫球。而從八項規定執行以來,已有多地曝出高爾夫球場因為生意慘淡而不得不謀求轉型。就在昨天,商務部合作司司長王沈陽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參加企業安排的打高爾夫球等活動,被駐商務部紀檢組立案調查,或成為八項規定執行以來,第一個因違規參加高爾夫活動而被調查的官員。
可以預見,隨著后續八項規定執行與反腐行動的進一步推進,只要高爾夫球場的權力消費剛需被抑制,違規高爾夫球場反彈的的可能性將大大縮小。
另一方面,高爾夫球場的遍地開花更是過去地方粗放式發展的一種現實佐證。原中高協秘書長崔志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曾指出:“在可持續發展提出之前,我們政府考核干部是以GDP為硬指標,而高爾夫球場的建設恰恰符合了大宗土地開發、投資等條件,因此受到了地方政府的極大歡迎。”這種政績激勵之下所導致的一個結果是,高爾夫球場在助長發展泡沫的同時,也帶來“高耗地、耗水、高污染”的發展之痛。以此而言,當地方發展實現由粗放式向集約式轉型,對于高爾夫球場的路徑依賴,也將得到遏制,高爾夫球場的野蠻晉升之路或將越發式微。
在多個部委聯合發布的通告中,此次66家高爾夫球場的取締被表述為,“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不難預見,此后各方對于高爾夫球場的清理、取締力度還將加大。但不可忽視的一點是,取締之后,圍繞著高爾夫球場的轉型與后續的土地利用和責任界定的問題,也應該得到妥善解決。譬如,絕大多數高爾夫球場都存在著先期的違規審批等問題,這之中的責任問題又該如何厘清?這些不僅關系到清理、取締的進度,也將對是否會產生反彈帶來深遠影響。
作為一項運動,高爾夫本無原罪可言。現今的清理,只是剔除其所附著的不正當關聯利益,使其回歸到運動的本質。在某種程度上,高爾夫球場的“野蠻生長”,所折射的不過是一種“時代病”,官商的勾肩搭背、經濟發展的粗放冒進,都能從中找到影子。因此,取締違規高爾夫球場或許并不難,難的是,我們要由此告別那個催生高爾夫球場野蠻生長的“時代”。
編輯:水靈
關鍵詞:高爾夫球場 取締 大躍進 死灰復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