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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走老賴的法官通話記錄要查查
據媒體報道,8月15日,江蘇沭陽縣法院執行局王姓法官在將一名“老賴”送拘留所途中,接到電話干預后無奈放人。債權人汪先生追問王法官是哪位領導打電話讓他放人的,王法官表示很為難:“(說了這個事)到時候我就難做人。”王法官還解釋:“我說句客觀公正的話,我對我們的分管局長還是比較尊重的,你對他了解不多,絕對不是你想象那樣權錢交易。”
雖然不能僅從當事人的話得出結論,但要弄清真相也不難,我們不妨從王法官的通話記錄查起,以便將以下幾個問號拉直:
其一,王法官真的接到神秘電話了嗎?不是對這位法官不信任,而是他不值得信任。一個法官就要嚴格執法,拘留這位老賴是會有法律文書的,即使這位法官真的接到了神秘電話,就可以依據一個電話放人嗎?如果一個電話就可以放人,拘留的法律文書又算什么?不能嚴格執法的法官說出的話語,我們不能輕易相信,是不是他自己當家放的人,需要查一查。很簡單,看看8月15日當天這位法官的通話記錄就可以了。如果沒有他說的這個電話,責任就要讓他來承擔。
其二,王法官接到的神秘電話是誰的?假如,這個電話是真實存在的,那就需要找出這個打電話的人。無論是不是該拘留,都需要用事實來說話。具體的辦法就是,找出這個打電話的人,讓他自己說說理由。如果是沒有達到拘留的標準,試問當初的拘留決定是如何拍板的?如果真的不符合拘留的標準,也請用法律的證據說服公眾。只要你們的理由是充分的,我們就會是理解的。
其三,打電話者和老賴是什么關系?如果打電話者是真實存在的,這就需要確定此人和老賴的關系。這一點顯得尤為重要,是最關鍵的地方。如果說,這個打電話的人和老賴之間沒有任何朋友或者是遠房親戚關系的話,也只能算是工作的疏忽。但是,如果查明老賴的朋友的朋友和打電話者是朋友,如果查明老賴的親戚的親戚和打電話者是親戚的親戚的話,這就需要好好查處了。
其三,打電話者是否也受別人指使?實際上說請電話若是真實的,打電話者未必就是元兇。可以指揮他的人有很多,只不過他有行使權而已。如果他是一個法院的中層干部的話,院長、副院長都可以指揮他,單位的同級同事也可以委托他,甚至是當地政府的頭頭腦腦以及其他單位的局長們也認識他。這就需要找到這個打電話的人,讓他說清這個電話是他自己的決定還是被領導逼著打的。
其實,一切謊言都可以不攻自破。因為沭陽縣法院已經把老賴的妻子拘留,并且開始尋找老賴了。如果這名老賴沒有達到拘留的標準,這事后的一切不就是違法的了嗎?
撥開霧霾,需要我們從放走了老賴的法官的通話記錄查起。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老賴 法官 權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