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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綏德交警隊長開套牌車上路被訓誡 引網友質疑
8月3日西部網報道了“綏德縣交警大隊辛店中隊長楊曉榮因開套牌車被罰款3000元記12分”一事,引發網友強烈關注。網友表示,“管理別人套牌的交警隊長,自己卻套牌,這還怎么管理啊?”綏德縣交警大隊微博通報稱,楊曉榮當天駕駛的車輛是借用的,套牌事實清楚,根據有關規定,楊曉榮被處以誡勉談話、警示訓誡的處理。然而,透過簡單的通報,網友提出三點質疑:楊曉榮因何又何時借用誰的車?給予楊曉榮誡勉談話、警示訓誡處理是根據哪些“有關規定”?辛店中隊為什么會先后兩次出現交警套牌現象?
楊曉榮因何借用套牌車?
2014年8月1日上午,綏德縣交警大隊辛店中隊長楊曉榮駕駛桑塔納小車上路行駛,網友指出,楊曉榮駕駛的車輛懸掛的號牌K13635系套牌,套用神木一輛已經報廢的奧拓牌出租車。
8月3日中午,綏德縣交警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楊曉榮當天駕駛的車輛確系套牌。通報中還指出,其駕駛的桑塔納小車是楊曉榮借來使用的。
對于“借車”一說,網友“風平浪靜”稱,“車是借來的,那車主呢?借給楊曉榮的人就有套牌的權力嗎?”
網友“遠方”稱,“車是借用的,車主是什么人?怎么處理的?交警大隊應該給大家一個交待吧?”
網友“空間用戶”稱,“借的?借誰的?借來多長時間了?借來干什么?借口吧?”
誡勉談話、警示訓誡處理是否合理?
綏德縣交警大隊稱,根據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以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等法律法規,給予駕駛人楊曉榮罰款3000元,記12分處罰。
同時,按照有關規定,給楊曉榮誡勉談話、警示訓誡的處理。然而對于綏德縣交警大隊的這個處理結果,有網友質疑“如果按照規定應如何處罰?”
網友“午夜穿行”稱,“執法者違法,當以嚴懲,豈能罰款3000元草草了事?”
網友“古往今來”稱,“交警中隊長帶頭違反交通法,他還適合執法嗎?”
據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法制科一位工作人員介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只是套用他人的車牌,則處3000元罰款、記12分的處罰,但經查驗,如號牌為非法獲得,經車管所檢驗,系假牌的話,則處5000元罰款、記12分,并拘留15日。
為什么會先后兩次出現交警套牌現象?
據西部網記者了解,涉事的綏德縣交警大隊辛店中隊曾在2013年5月分,被媒體曝出該中隊協警馬某某因懸掛假車牌被辭退。
報道稱,榆林市公安局局長當時批示,要求查處,綏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涉事協警馬博文予以辭退,并開展了警示教育,嚴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然而時隔一年,綏德縣交警大隊辛店中隊再次曝出“套牌丑聞”,而這次涉事的竟然是綏德縣交警大隊辛店中隊的隊長楊曉榮。
網友“林業局郝工”稱,“是不是可稱之為‘專業套牌交警隊’了?”
網友“簡化”稱,“同樣的事情,一個被辭退了,一個被誡勉談話,默默笑了……”
網友“呂寄鸞”稱,“綏德縣交警大隊辛店中隊先后出現套牌現象,究竟是誰在縱容?又是誰在包庇?上級部門的監管不力又有誰來究責?”(記者 李明)
編輯:曾珂
關鍵詞:陜西綏德套牌車 交警隊長開套牌車 被訓誡引網友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