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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城市對打車軟件出臺限制性措施
“掌上打車” 政府咋管
就近日傳出的嘀嘀、快的打車軟件將“合謀”徹底停止補貼的消息,3月20日,嘀嘀打車相關工作人員回應本報記者:“現在暫無結束補貼的具體時間,現階段在全國實行乘客每天2單,每單補貼5元的優惠政策。”這意味著,兩大打車軟件的補貼再次降至同一水平線。
年初開始,嘀嘀打車與快的打車兩大打車軟件,分別開通微信支付與余額寶支付平臺,并向出租車司機和乘客支付每筆10—20元不等的補貼。這種“你打車我請客”的營銷方式,立即掀起一股“掌上打車”的熱潮。
與此同時,“掌上打車”造成的行車安全、市場秩序、消費糾紛等問題也引起了相關部門的擔憂。從3月14日起,南昌市禁止出租車司機上下班高峰期在市區客源主要集中區域內使用打車軟件,此前,武漢、上海、濟南等多個城市已出臺類似舉措。監管部門對于打車軟件“管不管”與“如何管”的態度正在逐漸明晰。
交通安全如何保證?
2月24日,因駕車時打電話聯系乘客,成都的哥彭師傅成了首個因使用打車軟件招攬顧客違反交通法規而遭處罰的司機。
記者發現,有的司機在儀表臺上支起了兩臺手機,安裝不同的打車軟件,一路上搶單提示聲此起彼伏。而開關軟件、刷新界面、點擊搶單、聯系乘客、確定位置、接受支付等幾乎每一個環節都必須使用手機操作。在行駛過程中使用打車軟件必然會分散司機的注意力,對行車安全造成威脅。根據太原市交警支隊指揮中心發布的消息,僅2月19、20日兩天,太原市共發生106起涉及出租車的交通事故,其中不少是因司機用打車軟件搶單導致“分心”造成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已經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孟濤指出,“出租車司機在遵守這一法律規定方面一直較好,但打車軟件的廣泛使用卻使他們突然變成了最容易違反規定的群體。”
“打車軟件雖然為人們的出行提供了便利,但任何技術創新都必須避免陷入鼓勵違法的弊端。”孟濤說,“作為出租車與乘客的中介服務提供者,打車軟件應該在技術上將行駛過程中的出租車排除在可供預約的范圍之外,使司機只有在停下來后才能搶單。”
市場秩序誰來維護?
“沒有打車軟件,車是越來越難打了,清一色的空車開過去,都跟沒看見我似的。”在北京海淀醫院門口,一位等了半個多小時仍沒有打到車的老人說道。雖然打車軟件的普及率和使用率越來越高,但對于沒有使用智能手機的群體,“打車難”問題卻越發突出。
此外,記者發現,雖然一些地方交管部門對于“加價約車”的行為不予認可,但“加價”選項仍然存在于嘀嘀打車和快的打車軟件之中。
打車軟件公司的巨額補貼也給市場平衡帶來了影響。每單補貼10元時,北京市一些出租車司機透露,短途乘客有明顯增加的趨勢,“對于13元的起步價距離,10元的補貼讓使用打車軟件的乘客幾乎是‘白打車’。”而相比遠途乘客,出租車司機也更愿意搭乘短途客,“長途時間久,同樣的時間可以接好幾個短途客,而每趟的補貼卻是一樣的。”
“出租車運營價格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調節市場供需,對于鼓勵綠色出行有一定作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徐陽光說,“但打車軟件的營銷行為,影響到了價格調節功能。”
“技術創新有倒逼社會進步的功能,但往往也會造成一部分人的權益被忽略甚至受到損害。”徐陽光指出,政府部門在這一過程中應該發揮保障公平的調控作用。“一方面,出租車上的招牌可以增加‘已預訂’的顯示,杜絕以打車軟件的名義故意拒載的情況;另一方面,作為公共服務的重要部分,不能將出租車的資源配置完全交給手機軟件,交管部門可以利用大數據優勢,介入手機軟件控制終端,對于早晚班高峰期或打車難高發區域,科學統籌調度工作;此外,交管部門還應加強對手機軟件商家的監督,針對資質審查不嚴造成的非法運營問題、個別司機與乘客聯合騙補等問題進一步完善軟件的程序設計。”
消費糾紛怎么解決?
雖然打車軟件都設置了的士司機與乘客互相打分的評價功能,但“常爽約”和“難支付”引起的爭議仍然不少。
“我手機里顯示搶單成功,開過去等了乘客半天,打電話過去他卻說沒有收到搶單的信息,已經打車走了。”北京的哥馬師傅對記者說。“這種由于系統本身或是網絡信號不穩定造成的‘爽約’情形,幾乎都是不了了之。”馬師傅還告訴記者,更常見的爽約情形,是乘客用軟件叫車以后,遇著空車就不管不顧直接走人。
而在支付環節,從乘客的手機顯示支付成功到出租車司機的手機收到付款信息,常常需要一段時間,這在上下班等時間寶貴的情況下顯得尤為緊張。特別是軟件系統在高峰期有時還會出現滯后、擁堵的情形,“明明顯示支付成功了,司機卻沒收到信息,我又急著去上班,司機讓我用現金重復支付了一次。”家住北京小莊社區的劉女士說。
記者從出租車公司了解到,近期“掌上打車”引發的投訴大量增加,但此類糾紛一般金額小、舉證難,各執一詞的雙方當事人又很難再碰到一塊,處理起來十分頭疼。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認為:“打車軟件作為新生事物,其帶來的責任認定難和權益維護難等問題,需要糾紛解決機制的創新。政府部門不僅要督促手機軟件商家完善可能存在的系統漏洞,更要將傳統的電話投訴等救濟方式與打車軟件的新平臺相結合,提供便利、公正的糾紛解決渠道,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軟件 司機 乘客 出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