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2021年辦理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000余件
2021年8月通過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專設公益訴訟條款,明確將個人信息保護納入檢察公益訴訟法定領域。檢察機關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網絡時代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更高需求,依法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堅決維護個人信息安全。2021年,共辦理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000余件,同比上升近3倍。辦案發現,當前個人信息保護面臨四方面突出問題,須加強綜合治理。
一是利用手機APP等違規收集個人信息問題突出。2021年,檢察機關共辦理網絡侵害個人信息公益訴訟案件800余件,同比上升約1.7倍。辦案發現,一些手機APP存在強制授權、過度索權、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等情況。如,某市檢察機關履職中發現,有13款手機APP不同程度存在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包括未公開信息收集使用規則,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違反必要原則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未經用戶同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等。檢察機關通過調查核實固定證據,與行政機關進行磋商并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推動涉案企業自查整改,依法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二是特定群體個人信息需要加大保護力度。檢察機關辦案發現,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體防范意識薄弱,更易成為個人信息侵害的對象。如,一公司APP在運營過程中,未有效落實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沒有以顯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并征得兒童監護人有效明示同意,便允許注冊兒童賬號,并擅自收集、存儲兒童網絡賬號、位置、聯系方式,以及兒童面部識別特征、聲音識別特征等個人敏感信息。同時,運用后臺算法向具有瀏覽兒童內容視頻喜好的用戶直接推送含有兒童個人信息的短視頻,沒有對兒童賬號采取區分管理措施,也沒有采取技術手段對兒童信息進行專門保護。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該公司立即停止實施利用公司APP侵害兒童個人信息的侵權行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并將款項交至相關兒童保護公益組織,專門用于兒童個人信息保護公益事項。經法院調解,該公司接受了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針對存在問題全面開展整改。
三是個人信息泄露導致騷擾電話和電信網絡詐騙風險。泄露的個人信息經網絡黑灰產業鏈交易傳輸,有的引發騷擾電話、垃圾短信,有的被用于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嚴重危害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如,張某多次從某保險公司員工曹某處購買投保客戶信息,信息內容包括客戶姓名、身份證號、地址、聯系方式、保單號、投保日期、金額等。張某利用購買的客戶信息,伙同他人冒充原投保公司售后人員實施詐騙,詐騙金額達510余萬元。檢察機關以張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合同詐騙罪,曹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曹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法院同時判決張某、曹某在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曹某就其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獲利賠償1萬元。
四是個人信息保護監管合力不足。個人信息保護涉及對象多、領域廣,多個部門職責交叉或者職權定位不夠明晰,亟需形成監管合力。如,某省級檢察院辦理的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政公益訴訟案中,相關行政機關反映,由于監管職權交叉、技術保障滯后等原因,導致監管缺乏系統性、有效性。檢察機關組織相關單位召開案件磋商會,聯合會簽意見,通過聯合調查、掛牌督辦、專項整治等方式,聯合懲戒違法違規主體,協同治理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取得良好成效。
下一步,檢察機關將繼續加大公益訴訟辦案力度,推動個人信息保護法落地落實。一是突出保護重點。聚焦重點人員、重點領域,為個人信息安全保駕護航。嚴格保護生物識別、宗教信仰、特殊身份、醫療健康、金融賬號、行蹤軌跡等敏感個人信息;特別保護兒童、婦女、殘疾人、老年人、軍人等特定群體的個人信息;重點保護教育、醫療、就業、養老、消費等領域處理的個人信息,以及涉及100萬人以上的大規模個人信息;精準保護因時間、空間等聯結形成的特定對象的個人信息。二是強化檢察機關內部銜接配合。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辦案優勢,上級檢察機關加大自辦案件力度和對下指導力度,采取交辦、提辦、督辦、領辦等方式,積極應對個人信息公益損害網絡化。暢通檢察機關內部線索審查移送機制,注重在涉及個人信息保護的刑事、民事、行政檢察案件中同步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加強全流程、全鏈條保護,實現懲治違法和保護公益的多重效果。三是形成個人信息保護監管合力。加強與網信、工信、公安、市場監管、教育等職能部門在線索移送、信息共享、專業咨詢、辦案輔助等方面的協作配合,健全行政執法與公益訴訟檢察銜接機制,積極穩妥辦理涉及網絡黑灰產、數據安全的重大網絡侵害類公益訴訟案件。加強與法院的溝通協調,深化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制度探索。通過提出檢察建議等方式,督促相關單位或部門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從源頭上強化信息安全,筑牢個人信息保護“防火墻”。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保護 公益 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