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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助力黃河流域生態修復
新華社濟南11月23日電(記者 楊文、閆祥嶺)被告人用劇毒物質毒殺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及周邊山林大雁、野鴨等,并出售非法狩獵的1400多只野生動物……2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了包括這起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內的10起案件。記者了解到,山東省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有力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劉念虎說,本案在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的同時,依法判決被告等人通過勞務代償的替代性方式修復生態環境,體現了司法保護生態環境公共利益的功能,對保護黃河三角洲的生物多樣性進行了法治宣傳,實現了案件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山東法院重視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近年來,山東省法院共審理涉黃河案件580件,其中刑事案件234件,民事案件322件,行政案件15件,公益訴訟案件9件。在審結的119件黃河流域非法采砂案件中,167名被告人在承擔刑事責任同時,還依法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責任。
此外,山東沿黃9市法院設立20處黃河巡回審判庭,實現黃河流域巡回審判全覆蓋。(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黃河流域 山東 審判 生態 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