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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立法保護數字經濟 著力解決“缺芯”問題
科技日報廣州8月24日電 (記者 葉青)《廣東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9月1日起施行。24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條例》相關情況。《條例》是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和國家統計局明確數字經濟統計分類等之后,國內出臺的首個數字經濟地方性法規。《條例》的出臺,將為廣東省全面建設數字經濟強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廣東高度重視數字經濟發展,數字經濟規模多年居全國第一。“我省有必要發揮立法的保障和促進作用,將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為法規制度。”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王月琴說。
《條例》共10章72條,包括總則、數字產業化、工業數字化、農業數字化、服務業數字化、數據資源開發利用保護、數字技術創新、數字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措施、附則等。
《條例》充分凸顯廣東發展數字經濟的地方特色。突出廣東省產業基礎好、市場大的優勢,聚焦“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兩大核心,尤其是將產業數字化分設工業、農業、服務業數字化三章,作為廣東數字經濟發展的重點和特色,成體系地提出相關措施,加快傳統制造業企業數字化轉型,統籌規劃集成電路、軟件等產業發展,逐步解決“缺芯”“少魂”問題。
“切實增強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兩大核心’的發展動能。”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許典輝表示,廣東將深入實施“強芯”“鑄魂”工程,加快培育新一代電子信息、軟件與信息服務、超高清視頻顯示等戰略性產業集群。同時加快產業數字化轉型,提升制造業企業、園區、產業集群數字化水平。
此外,《條例》充分體現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發展理念。在堅決守住安全底線的前提下,營造更加開放包容的法治環境,為數字經濟發展預留創新空間,如對數據產品、數據成果的財產權益予以法律保護,可以在法律規定條件下探索數據價值交易模式等。
編輯:魯雅靜
關鍵詞:數字 經濟 數字化 廣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