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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兩個薄弱”的“樂山路徑”
———訪四川省樂山市政協主席易凡
人民政協網樂山11月11日電(通訊員 丁會 記者 韓冬)四川省樂山市政協把學習貫徹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主動對接基層社會治理的時代需要,聚焦市縣政協基礎工作、人員力量“兩個薄弱”難題,大力探索市(州)政協工作機構設置、基層站點建設和基層協商平臺搭建的“樂山路徑”。近日,樂山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易凡向本報記者介紹了他們的探索與實踐。
記者:為解決“兩個薄弱”難題,樂山市政協有什么特色做法?
易凡:樂山市政協把中央政協工作會議要求同市情實際結合,采取四條措施著力解決“兩個薄弱”問題,更好建設專門協商機構,發揮“三個重要”作用。規范設置專門委員會。充分借鑒全國政協和兄弟地區政協的做法,立足經濟社會的發展實際和需要,規范設置市縣兩級政協專門委員會。其中:市政協專門委員會由“8”增至“10”,采取“6+1”(“6”為“必設”、“1”為“選設”)辦法指導區縣政協規范設置專門委員會。這一舉措,順應了區縣政協的強烈愿望,解決了多年想解決而未能解決的問題,體現了一致性與靈活性的統一,實現了市、縣政協專委會工作的有效聯系和對接。
建立鄉鎮(街道)聯絡站。立足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政協工作與基層治理緊密融合的需要,總結沙灣區政協試點工作經驗,采取“建機制不建機構”的方式,在全省率先設立政協鄉鎮(街道)工作聯絡站。這項工作對于解決政協協商服務基層“最后一公里”問題,延伸政協在基層工作觸角,有序引導基層群眾政治參與,有力服務推動基層治理,邁出了實質步伐。
推進“有事來協商”。立足構建以一次全體會議協商,兩次常委會議專題協商,四次主席會議協商、專委會對口協商、界別聯組協商、提案辦理協商,若干次小微協商為內容的“1+2+4+X”協商體系的需要,把院壩協商、現場協商等作為“X”的重要抓手,在“事”上明范圍、“來”上建機制、“協”上求方式、“商”上務成效,指導井研縣政協扎實開展“有事來協商”平臺建設試點。其余縣級政協從今年9月開始學習借鑒“井研經驗”,采取先試點后推開的方式,選擇一兩個鄉鎮、社區開展試點。
建立應用型智庫。立足提高協商議政質量的需要,以專委會為單位,在各行業各領域選出120余名優秀同志組成應用型智庫,參與政協調研視察和協商議政活動。通過借智借力,有效破解了專委會人手不足、智慧不夠的問題。與此同時,我們還運用現代技術手段,開通提案辦理和社情民意信息收集提交系統,探索設立網絡會客廳、開展網絡協商的方法途徑,以增強政協“專”的優勢,提高“專”的水平。
記者:在工作推進中還存在什么問題,樂山市政協有什么建議?
易凡:在全國政協和四川省政協的有力指導下,市政協始終把建言資政與凝聚共識作為政協履職的“一體兩面”、雙向發力。但在工作推進過程中,我們也感到一些不足,比如,在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一些履職制度上的頂層設計和可操作性有待加強。界別設置亟待優化調整。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進步,出現了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但沒有將這些代表人士及時納入界別,致使在發揮政協統一戰線組織的職能上還存在一些盲區和缺陷。因此,建議全國政協更加注重對基層的指導作用,及時優化調整界別設置,使界別更加科學合理。
樂山市政協一方面要牢牢牽住制度建設這個“牛鼻子”,堅持與時俱進,實行“廢改立”并舉。在協商文化建設、協商工作規則、知情明政平臺、協商議政質量評價、委員履職考核等方面加大力度,進一步梳理和完善工作制度,夯實協商建言的制度基礎。另一方面要緊緊抓住“人”這個關鍵因素,全力鍛造一支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守紀律、講規矩、重品行的政協委員隊伍和忠誠、團結、擔當、實干、創優的高素質干部隊伍。
編輯:閆春旭
關鍵詞:協商 政協 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