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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人民政協網10月21日電 新時代,如何推動人民政協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充分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和先進性,重中之重,就是要找到把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的著力點和目標點。這個著力點和目標點,筆者認為主要有三個方面:以建言資政的優勢助推國家治理中的決策力,以渠道暢通的優勢助推國家治理的執行力,以聯系廣泛的優勢助推國家治理的凝聚力。
充分發揮政協建言資政的制度優勢,推動實現國家治理的決策效能。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離不開國家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水平。人民政協匯聚了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的政治精英,匯聚了社會賢達和各專業領域的專家學者,具有智力密集、人才薈萃的特點,通過各級政協的會議制度和履職方式,能夠把國家與地方治理的各種真知灼見反映上來,能夠把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各方面的問題意見反映上來,從而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五個全面”總體布局中的各項決策做得更好,能夠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五大發展從制度設計到推動落實上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
目前要重點研究的是,當前在國家治理中最需要人民政協提供決策咨詢和智力支持的領域和問題有哪些?各級政協如何通過改進完善建言資政的工作制度,改進完善履職方式和履職成效,以及改進完善調動各級政協委員積極性和創造性的措施辦法,來最大限度地凝聚全社會的智慧力量,有力推動國家、地方和各部門各方面決策水平的提高。
充分發揮政協渠道暢通的制度優勢,推動落實國家治理的執行效能。
政協的制度設計,就是由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以界別形式組成,由界別組成,是人民政協區別于其它政治組織和社會組織的最大特色優勢,十三屆全國政協共有34個界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有二十幾個以上的界別,國家政治經濟社會治理的方方面面幾乎都涵蓋到了,包括這些年出現的新社會階層人士。
政協推動國家治理執行效能的工作表現在:通過界別推動國家治理在各領域各方面的落實工作。政協要加強對各界別的工作要求和工作培訓,通過開展富有界別特色的履職活動,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部署要求宣傳貫徹下去,通過各界別在其所聯系的各自界別群體中落地落實。通過界別做好協調關系化解矛盾的工作。當國家治理在某一時期某一方面出現困難問題,或是引起某一群體某一地區的矛盾反彈時,人民政協通過制度化的工作設計和快速高效的反應機制,通過界別組織委員深入調研,積極反映正當合理訴求,化解過激或不合理的爭端訴求,幫助黨委政府做好相應部分界別和所聯系群眾的工作。
充分發揮政協聯系廣泛的制度優勢,推動落實國家治理的團結效能。
人民政協制度最初設計的考慮,一方面是集中各黨派團體、社會賢達的智慧力量來協商建國和資政建言,同時也是通過政協這個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來團結盡可能多的人,來做凝聚人心的工作。
人民政協作為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理所當然地應該承擔起“把海內外中華兒女智慧力量凝聚起來的政治責任”,政協要牢牢記住團結和民主這兩大主題,高高舉起大團結大聯合的旗幟,善于面對新的形勢,應對新的矛盾,采用新的辦法,解決好影響我們國家團結穩定、人心凝聚的問題。一是促進國家內部的團結,正確處理一致性和多樣性的關系,做到發揚民主和增進團結相互貫通,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推動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實現思想上的共同進步。二是促進與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世界各國人民的團結,當前,政協要勇于面對工作中的困難,善于利用有利時機和網絡新媒體,尋求發揮政協優勢開展海內外團結工作的新路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凝聚最廣泛正能量,人民政協可以也應當闖出新天地、打開新局面。
探索政協協商同社會治理相結合的渠道方式,更好發揮政協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公報指出:“必須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人民政協應該也能夠在社會治理體系的“民主協商”這個環節發揮重要作用,為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厚植政治基礎、社會基礎。
當務之急,各級政協組織要在大膽探索政協協商同社會治理相結合的渠道方式上下功夫。要探索各界人士、基層群眾列席旁聽政協各種協商會議,并讓他們有機會直接發表意見、參與社會治理;要探索把政協專題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界別協商、對口協商延伸到社會治理的各個重要領域和重要方面,努力把協商成果轉化為社會治理效果;要探索委員講堂、委員宣講團、社區委員工作站等服務基層群眾的履職新形式,把宣傳各級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與維護群眾正當權益、化解社會矛盾問題結合起來,把積極運用網絡信息技術傳播共識與“在一些敏感點、風險點、關切點上強化思想政治引領”結合起來,把深入最基層群眾開展民主協商與運用網絡議政、遠程協商反映意見、解決問題結合起來,更好體現人民政協作為社會治理重要組成部分的重要作用。
(作者系中國人民政協理論研究會理事、廈門市政協研究室主任)
編輯:劉乙潼
關鍵詞:治理 政協 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