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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不宜”的童書是怎樣“煉”成的?
一本名為《小熊過生日》的兒童繪本,近日在網絡上引起熱議。該繪本中,許多朋友參加小熊的生日會,吃蛋糕時卻有一位朋友不見了,餐桌上則多了只烤雞。故事暗示朋友“上”了餐桌。網友紛紛表示,這樣的內容難以理喻,這樣的奇葩童書令人難以接受。(6月14日《半月談》)
圖書是少年兒童獲取知識、陶冶情操的重要渠道。健康向上、內容豐富的少兒出版物,可以豐富少年兒童精神文化生活,促進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粗制濫造、內容失格的童書,則會嚴重危害少年兒童身心健康,對其人生觀、價值觀培養產生誤導作用。
我國《出版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誘發未成年人模仿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和違法犯罪的行為的內容,不得含有恐怖、殘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鑒于一些出版物存在內容低俗、質量低劣、價格虛高等問題,2013年中宣部等五部門曾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加強少兒出版管理和市場整治。不過,數年時間過去了,相關問題并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圖書以扭曲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投射到作品中,不利于孩子的“三觀”塑造;還有一些兒童圖書赤裸裸展示血腥、暴力,讓人強烈不適。
童書“兒童不宜”的背后,是市場無序競爭,缺乏規范。目前我國18歲以下未成年人有3.67億,伴隨國內兒童閱讀需求的上升,少兒閱讀市場逐漸擴大,不少出版社紛紛進軍少兒出版領域。全國580余家出版社中,有超過550家出版少兒圖書,少兒圖書約占整體圖書零售市場碼洋的30%。一方面,一些原本不是從事童書出版的出版機構轉型做兒童圖書,但并沒有考慮到兒童的身心特點和認知水平。同時,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一些創作人員為了吸引眼球,博得出位,往往刻意求新求異,“語不驚人死不休”,導致童書出版誤入歧途。
少兒出版物不是“小兒科”,奇葩童書不能當兒戲。對此,出版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審核,增加懲處措施,凈化出版市場。近年來,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每年都要開展“護苗”行動,打擊非法有害出版活動、淫穢色情低俗信息。就少兒出版物來說,除了非法出版物外,粗制濫造、內容失格的童書也應納入整治范圍。有關部門在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的同時,要暢通舉報途徑,讓劣質童書成為過街老鼠,杜絕流入市場。
此外,還應建立分級閱讀體系,按照少年兒童不同年齡段的智力和心理發育程度,為兒童提供科學的閱讀計劃,為不同孩子提供不同的讀物,提供科學性和有針對性的閱讀圖書。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童書 出版 兒童不宜 內容 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