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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最高可享1000元獎補
新華社昆明3月30日電(記者 林碧鋒)云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日前聯合印發通知,進一步推動就業扶貧工作。其中提出給予有培訓意愿的貧困勞動力每年1次免費職業培訓,符合相關條件的外出務工貧困勞動力可享受最高1000元補貼。
通知明確,全省各地要對有培訓意愿的貧困勞動力每年進行1次免費職業培訓,對迪慶州、怒江州和其他深度貧困縣的貧困勞動力,每年可組織不超過2次免費職業培訓。培訓期間,分別按照每名貧困勞動力每天60元和2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費和交通費補貼。
同時,給予外出務工獎補。對外出務工且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貧困勞動力,按照省外就業每人最高不超過1000元、省內(縣外)就業每人最高不超過500元的標準予以外出務工獎補,貧困勞動力憑收入證明每年最多可享受1次。
通知提出,各地對因疫情等原因導致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返貧”勞動力,可開發一批公益性特崗給予就業安置,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標準給予公益性特崗補貼。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安置期限為不超過6個月。
此外,對有創業意愿的貧困勞動力同等享受當地創業扶貧政策,優先給予“貸免扶補”創業貸款支持,經營狀況良好的,可給予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勞動力 貧困 外出 務工 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