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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鄂外籍人士入境14天后憑健康監測證明流動
新華社武漢3月26日電(記者 梁建強、王賢)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在鄂外籍人士、港澳臺同胞服務保障工作,遵照湖北省關于解除離鄂通道管控和武漢市復工復產安排等事項通告,及《關于做好湖北健康碼核碼、轉碼和跨省互認工作的通知》精神,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6日就在鄂外籍人士、港澳臺同胞憑健康監測證明安全有序流動發布最新通告。
通告指出,堅持同等待遇,在鄂外籍人士、港澳臺同胞都適用于此前關于“解除離鄂通道管控和武漢市復工復產安排等事項”的通告。
對確實無法申領健康碼的人員,包括在鄂外籍人士、港澳臺同胞等,入境14天內統一接受當地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解除醫學觀察后,憑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出具的健康監測證明安全有序流動;入境14天后,可憑現居住地社區(村)出具的健康監測證明安全有序流動。
出具健康監測證明的基本要素,包括入境人員身份基本信息和監測當日體溫(腋下溫度)不高于37.3℃情況,且無發熱、干咳、乏力等臨床表現,無確診病例(含無癥狀感染者)、疑似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接觸史。出省人員,應提前了解并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相關規定。
此外,無健康碼的在鄂外籍人士、港澳臺同胞,可憑上述健康監測證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出行。
編輯:劉暢
關鍵詞:健康 監測 外籍人士 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