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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到2035年要基本建成法治鄉村
新華社北京3月25日電(記者 白陽)我國將不斷加強法治鄉村建設,到2035年要基本建成法治鄉村。這是記者25日從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的《關于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獲悉的。
意見明確,法治鄉村建設的主要目標是,到2022年,努力實現涉農法律制度更加完善,鄉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基層執法質量明顯提高,干部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明顯提高,鄉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到2035年,鄉村法治可信賴、權利有保障、義務必履行、道德得遵守,鄉風文明達到新高度,鄉村社會和諧穩定開創新局面,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法治鄉村基本建成。
根據意見,法治鄉村建設要著力完善涉農領域立法,規范涉農行政執法,強化鄉村司法保障,加強鄉村法治宣傳教育,完善鄉村公共法律服務,健全鄉村矛盾糾紛化解和平安建設機制,推進鄉村依法治理,加快“數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設,深化法治鄉村示范建設。
在涉農法律法規方面,重點就維護農民權益、規范市場運行、農業支持保護、農村生態環境治理、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等方面加強制度建設,充分發揮法律的引領、規范、保障和推動作用。
對于涉農行政執法問題,要推動執法力量向基層傾斜,積極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強執法工作監督,嚴格實施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村級協管員隊伍等。
在鄉村司法保障方面,要推動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妥善辦理涉農糾紛案件,依法打擊和處理破壞農村生態環境、侵占農村集體資產、侵犯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違法犯罪行為,懲治破壞農村經濟秩序犯罪,嚴厲打擊農村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等。
意見還強調,要健全鄉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逐步將與農民生產生活緊密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范圍,鼓勵公證、司法鑒定、仲裁等法律服務主動向農村延伸,完善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等。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鄉村 法治 基本 建成 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