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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晉江法院:搭建委員監督平臺 做實司法為民舉措
人民政協網晉江3月19日電(記者 王惠兵)當前,在疫情防控取得階段性成果后,保障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是個緊迫問題。
“司法是個指揮棒。”福建省晉江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水深說,正義的法槌落下,必須‘敲’出與疫情防控相適應的經濟社會運行秩序。
連日來,晉江法院通過函詢、致電形式,征詢政協委員關于司法助力轄區疫情防控方面意見建議,及時制發《關于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服務保障的若干意見》(晉法〔2020〕12號),區別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出現的嚴重犯罪、一般違法犯罪和企業、民間發生的各類糾紛等各種不同的情況,針對疫情防控、復工復產、返崗就業中面臨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落實各項便民利民司法措施,同時從嚴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為,為維持正常經濟社會秩序提供優質高效、堅強有力的司法服務保障。
近年來,晉江法院持續完善各級政協委員聯絡工作機制,扎實推動政協委員聯絡工作的常態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充分保障政協委員對法院工作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將自覺接受委員民主監督作為推動法院工作的重要支撐。
搭建“聯絡站”,主動接受監督。2017年以來,晉江法院在進一步強化政協委員聯絡工作責任制的基礎上,先后出臺《關于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聯絡工作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打造法院政協委員聯絡工作制度框架;設立聯絡辦公室負責與各級政協委員日常溝通聯絡工作,成立政協議案辦理工作領導小組督導每年政協議案辦理工作,班子成員嚴格按照“分級負責、定向聯絡”原則抓好分片掛鉤聯絡政協委員制度落實,推動政協委員聯絡工作常態化;每年堅持為政協委員贈閱《人民法院報》,定期編制并寄送《法治視界》《法院信息》等內部刊物,讓政協委員及時了解法院工作進程和審判動態,切實保障政協委員知情權和監督權。
鋪設“意見箱”,暢通民意渠道。近三年來,晉江法院圍繞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試點改革、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等多項中心工作,在起草重要文件、出臺重大舉措、開展重大活動時,通過走訪、致電、征求意見會、征求意見稿等形式主動征詢政協委員相關意見建議;每逢歲末年初,院班子成員分批走訪政協委員,在通報當年度三級法院工作情況的基礎上,虛心聽取并認真記錄委員們對法院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加以梳理并融入新一年法院工作規劃;每年“兩會”期間組織聽取各界別政協委員對法院工作通報的審議討論意見,近三年來共收集各類意見建議58條、個案6件,通過制定整改落實方案明確責任領導、承辦部門、辦理人員和辦理期限,由政協議案辦理工作領導小組督查督辦并及時跟蹤反饋辦理情況。
擦亮“監督鏡”,凝聚內外合力。根據政協委員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等職能需要,晉江法院近三年先后接受各級政協委員對法院司法改革、訴訟服務、執行攻堅等工作視察指導243人次,主動配合各級政協委員開展各類專題調研、考察、評議等活動11次,以開誠布公姿態凝聚內外監督合力,引導各個內設庭室進一步深化司法信息公開,不斷提升審判執行工作規范化水平,共同推動法院司法作風建設。此外,晉江法院聘請3名政協委員擔任執法監督員,近三年共組織開展審務督察、紀律糾察19次;近20名政協委員兼任人民陪審員,在強化事實認定、參加合議評議、落實司法公開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架起“連心橋”,有效化解矛盾。近年來,晉江法院積極應對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在推動“兩個一站式”建設過程中主動探索多元化糾紛化解機制創新,在開展各項司法活動時注重發揮政協委員在溝通民意、調處糾紛的橋梁紐帶作用,先后邀請各級政協委員參與訴訟調解、執行和解、信訪化解等活動1073件次,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此外,在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期間,先后邀請全國政協委員等四級政協委員58人次參與法院執行活動33場,數十家新聞媒體全程記錄報道,在營造執行攻堅強大攻勢的同時,也讓委員們在進一步了解執行工作基礎上提出更多富有針對性、建設性的寶貴意見,讓政協委員和人民群眾見證法院破解執行難的強大決心。
耕好“責任田”,落實交辦任務。晉江法院在近三年先后主辦或協辦政協議案4件,處理市政協交辦、督辦信訪件87件,接待政協委員來信來訪個案7件,在辦理過程中通過逐項對照檢查、認真研究吸納、抓好整改落實,不斷創新24小時自助服務區、“三速”中心、執行警務團隊等一系列便民利民舉措,真正把政協委員和人民群眾的信任期盼轉化為做好法院各項工作的強大動力和有力抓手。與此同時,堅持“走出去”“請進來”辦理思路,分管院領導、相關科室負責人、聯絡辦成員采取走訪、座談、主動邀請政協委員參加我院重大活動等多種方式,同每件政協議案的領銜委員進行充分溝通,同時依托院聯絡辦做好督查督辦和跟蹤反饋工作,確保每一件政協議案辦理工作落到實處。
陳水深表示,將進一步完善與各級政協委員聯絡工作機制,推動基層法庭加強與所在轄區政協委員常態溝通聯絡,堅持把主動接受政協委員監督作為推動和改進法院各項工作的重要抓手, 自覺把辦理每一件政協議案的過程作為了解民意、傾聽民聲的過程,作為改進司法作風、提升審執水平的過程,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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