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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藥監局:到藥店購買治療發熱、咳嗽類藥品要實名登記
新華社北京2月12日電(記者 丁靜)記者12日從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北京市藥監局督促藥店對購買治療發熱、咳嗽類藥品的顧客進行實名登記。
以后,顧客到藥店購買發熱、咳嗽類藥品,需要登記姓名、住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藥品使用者癥狀等信息。北京市藥監局督促藥店建立日報制度,把相關信息納入社區防控工作。有關部門會加強對相關信息的管理。
北京市藥監局還督促藥店加強對經營場所的消毒,加強對藥品儲存和銷售條件的管理,對于入店的人員,進行體溫監測,引導有發熱、咳嗽癥狀的患者到醫療機構就診。
加強監管方面,北京市藥監局將加大對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嚴把產品檢驗關,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督抽檢,對全市藥品、醫療器械流通企業進貨渠道、購銷記錄、儲運條件等加強檢查,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密切協作,共同打擊非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虛假宣傳、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藥品 藥監 監局 藥店 發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