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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立嚴格疫情報告制度 緩報瞞報漏報將追責
新華社武漢1月22日電(記者黎昌政、梁建強)按照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應急響應的相關要求,湖北省部署建立嚴格疫情報告制度,對緩報、瞞報、漏報和虛報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湖北省要求,疫情報告實行屬地化管理,軍隊、武警、廠礦企業、學校等部門及所屬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疫情,必須按照要求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各零售藥店、個體診所工作人員,對前來購買治療發熱、咳嗽藥品的人員,要詳細詢問、了解有關情況,力勸患者及時到醫院就診。如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須以最快方式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同時,鼓勵群眾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行監督,一經發現疑似人員或密切接觸者,應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指定部門報告。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湖北各定點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各級政府辦公室、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要向社會公開咨詢、投訴、求助電話,所有電話24小時值守,并及時處理相關信息。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法加強對疫情報告的管理、指導、監督檢查,發現緩報、瞞報、漏報和虛報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報告 疫情 情報 緩報 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