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人物·生活>集·言論集·言論
許小年:新零售,還是零售嗎?
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經濟學和金融學教授許小年
電商≠店商
電商在此處不包括eBay、淘寶、美團那樣的純平臺模式,這些平臺既不采購也不銷售商品,由第三方供應商在平臺上直接與消費者交易,平臺從廠家收取線上開店的租金和作為交易中介的傭金,它們的商業本質與萬達那樣的商業地產相同,出租店鋪而不買賣商品,區別僅在于萬達的實體店開在線下,而eBay、淘寶的虛擬店鋪設在網上。
我們所講的零售是指從廠家或批發商那里買斷貨品,入庫、分揀、配送,再賣給消費者的業務,零售商賺取買賣差價而不是租金,符合這個定義的線上零售商是亞馬遜、京東和蘇寧等公司,我們稱之為電商,傳統零售商以線下為主,例如沃爾瑪、家樂福、華潤超市、永輝超市等等,是為店商。
人們經常將阿里和京東放在一起對比,就主營業務而言,兩者就像蘋果和橘子,雖然都是水果卻沒有可比性,正如亞馬遜的對標公司不是eBay而是沃爾瑪一樣。如此定義零售,并沒有否定線上銷售平臺的重要性。毫無疑問,今后會有越來越多的商品在淘寶、天貓、eBay那樣的平臺上交易,平臺銷售的市場份額預計會進一步提高。
交易平臺與零售的劃分、電商與店商的劃分都不是絕對的,今天的公司越來越多地兼有三者。京東向第三方開放自己的交易和物流系統,并于2018年年初創辦獨資的超市實體店7Fresh。對于混合型公司,我們依照慣例,稱其第三方銷售為平臺業務,賺取買賣差價的為自營業務。
電商幾乎不具備梅特卡夫效應(梅特卡夫效應:一個網絡的用戶數越多,整個網絡和該網絡內的終端價值也就越大),雙邊市場效應也十分有限,其商業本質和傳統零售商相同,研究電商需要以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為核心,圍繞零售業的兩大維度展開,一是商品的性價比,二是客戶的購物體驗。
新零售、舊零售都是零售,離開這兩個維度都難以成功。不幸的是,一些創業者以為技術可以改變一切,他們熱衷于這樣那樣的新理論例如曾經風靡一時的“長尾理論”,結果在市場上走了彎路,栽了跟頭。
長尾的致命誘惑
克里斯?安德森的《長尾理論》曾在中國風靡一時,安德森令人信服地說明,互聯網降低了交易成本,使原先無法通過市場進行交易的產品變得有利可圖。
長尾理論好像就是為電商發明的,它背后的道理正是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電商平臺上新增一個消費者的成本幾乎為零(規模效應),消費者越多,購買長尾商品的概率越大;另一方面,新增一個供應商和SKU的成本也接近于零(協同效應),品種越多,消費者的購物體驗越好。
西諺有云:“魔鬼都在細節中”,當我們的分析具體到零售的操作環節時,結論就和空泛的概念不一樣了。零售業大致可分解為三個環節:采購、分揀配送、交貨。
1. 采購
零售從采購開始,總體而言,電商(此處定義的買斷再賣出的零售)在這個環節上處于劣勢,表現為銷售毛利率低于店商,原因主要在于單品采購批量小,采購價格高,特別是那些長尾商品。采購量越大,價格越低,廠家之所以愿意降低價格,因為批量越大它的平均生產成本越低。
2. 分揀配送
在零售業第二個環節分揀的效率比較上,傳統店商仍占得上風。店商的貨品整箱分揀和整箱裝車,運往實體門店。電商則必須打開箱子,根據個人消費者的訂單,靠人工在這個箱子里拿兩個蘋果,那個箱子里選半打雞蛋,塑料袋中揀出一棵白菜,再打包成規格不同的小箱,按照下單客戶所在地點歸集,比如說北京市朝陽區國貿站、北京市西城區西單站等等。
店商不必開箱,分揀線上沒有人,傳送帶快速運行,利用各種傳感器讀取箱子上的條形碼,輸入信息系統,在電腦控制下,機器自動將貨品分撥到每一家門店的車位上。電商則要開箱再打包,傳送帶上的箱盒大小不一,無法自動分揀,依靠手工操作,速度自然慢了許多。
3. 交付
零售的最后一個環節是交付。消費者來到傳統的實體門店,自己提貨回家。電商則節省了門店租金和人員的費用,但它有額外的“最后一公里”成本,快遞小哥從地區配送中心例如北京市國貿站取貨,送到該區內的某位客戶手上。
交付環節誰的成本高?由于缺乏數據,很難給出一般性的結論。電商雖然沒有門店,“最后一公里”的費用不菲,以至于有分析員說:“亞馬遜的(競爭)策略就是最后一公里策略”。意識到這是電商的一大薄弱環節,亞馬遜投資數十億美元,研發配送基礎設施和速遞機器人,京東嘗試投遞無人機。
新技術的成本能否低于快遞員?城市的道路和空間能否容納這么多的小型車輛和飛機?市民能否接受如此密集的智能機器?目前還是未知數。與電商的痛苦形成鮮明對照,店商的最后一公里不花一分錢,消費者自己拎包開車回家。
電商送貨到家,消費者的購物體驗不是更好嗎?體驗是多維度的,就便捷性而言當然是電商好,但物理體驗如菜蔬水產品的新鮮度、衣料質地的手感只有在實體店才能得到,更不要說家俱、電器的使用體驗和場景體驗了。
電商是否可持續的商業模式,保守地講,現在恐怕還無法做出肯定的回答。
錯在盲目模仿
難道《長尾理論》錯了嗎?沒有。錯的是人們膚淺的解讀和急功近利的照搬。作者的論述僅限于一種特殊的商品——數字產品。數字音像產品一旦被生產出來,線上銷售和傳送的邊際成本的確實近似為零,此外再無其他成本,收入就是利潤。數字產品的另一特殊之處是它的體驗也在線上,消費者在試讀、試聽、預覽之后,再決定是否購買。數字產品的長尾理論卻不能推廣到其他行業,對于一般的實物商品,吃穿住行,邊際成本不可能等于零,而且幾乎不可能在線上提供體驗。
對于實物產品而言,長尾理論不成立,而專注頭部的店商倒是有不少成功的案例。沃爾瑪不用再說——雖然市場份額在縮小,僅有4000多品種的美國Costco一直是盈利的,零售業的奇跡7-Eleven連鎖便利店的品種數也不過3000左右。7-Eleven在全球17個國家開了68000多個店,借力密集的布點,公司從當初24小時營業的單一賣點,發展到ATM機、郵寄和線上銷售提貨點的多種經營,成為深入社區的零售前哨,讓那些飽受“最后一公里”折磨的電商看在眼里,心中羨慕不已。
亞馬遜成長為超大市值的互聯網公司,并不意味著“萬物商店”就是零售的未來。借鑒他人的經驗固然必要,照抄照搬可能使公司處于進退兩難的尷尬境地,亞馬遜自己就嘗到過簡單模仿的苦果。
在初涉零售之時,亞馬遜意識到物流管理的重要性,于是從沃爾瑪挖來優秀的人員,設計了“世界上最棒的大規模零售物流管理網絡”,其運營模式類似于沃爾瑪的物流中心。不料支持頭部商品業務十分有效的技術,面對分散的個人訂單卻一籌莫展。經過一番痛苦的掙扎,貝索斯放棄了模仿,組建團隊另起爐灶,從零開始研發符合自身特點的系統。
照搬照抄行不通,根本原因是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不可兼得,或者單品批量和品種數量的不可兼得。沃爾瑪是2B的商業模式(業務流程止于類似企業的門店而不是個人消費者),主打頭部商品,自覺不自覺地利用規模效應;亞馬遜2C出身,相對優勢在長尾商品,充分發揮在虛擬空間中的協同效應。
如前所述,電商的協同效應受到實體供應商規模效應的限制,大型綜合性電商如亞馬遜自然會想到平臺化的解決方案,即向供應商開放自己的銷售渠道和物流系統,允許它們在平臺上直接向終端客戶銷售。
到此為止,在零售的性價比維度上,電商并未因為有互聯網而占據明顯的優勢,在第二維度度——體驗的比較上又會是怎樣的呢?
不只是購物體驗
除了快捷性,電商各方面的客戶購物體驗均不如店商。由于沒有線下實體店,消費者只能在網上看看照片,參考他人留下的評論,無法感受衣物的舒適合體、果蔬肉魚的新鮮程度、器具使用的便捷等等。對于這個短板,電商寄希望于未來的科技。
想象一下不久的將來,VR給人們帶來逼真3D的視覺體驗,小朋友們不必上船出海就能看到鯨魚躍出水面。有人正在研究觸覺的數字化,一旦成功,你戴上VR眼鏡和一副特制的手套,在北京的家里就能看到廣東企業制造的沙發,用手感受沙發的彈性和表面材料的光滑柔軟度。如果你有AR眼鏡,還可以看到沙發擺在客廳的什么位置合適,如果太大了,立即在線上更換一個虛擬小號的試試。
即便到了那時,實體店仍是不可替代的。科技只能提供購物體驗,有助于增加線上購買,降低電商頭疼的退貨率,卻無法滿足消費者購物的心理體驗、親情體驗和社會體驗。
電商興起之后,網上購物成了年輕人的一種消費習慣,當他們結婚生子,生活方式也許就會回歸父輩。
三口四口之家周末也訂盒飯嗎?為什么不帶著孩子去購物中心看場電影,吃一餐麥當勞,再逛逛商店呢?
年年在家給孩子過生日未免乏味,到餐廳里吹蠟燭切蛋糕,氣氛更加歡樂,陌生人的圍觀增加了闔家樂融融的幸福感。便利店里偶遇多時不見的鄰居,攀談兩句聊解中年人的寂寞或老年人的孤獨。
人類是群居動物和社會動物,他們既需要私人空間,也需要公共空間,需要和人的接觸,哪怕非親非故,哪怕是氣息、聲音和目光的接觸。零售實體店就提供了這樣的空間,不可能完全被技術營造的虛擬空間所替代。
店商來日方長,它們一方面要積極采用從互聯網到人工智能的新技術,另一方面要更新實體店的體驗。
傳統零售商不必恐懼互聯網,最可怕的競爭對手不是電商,而是自己的習慣思維。努力跟上時代,保持精神活力比技術領先更為重要,畢竟互聯網已不再是高科技,就看企業如何創造性地應用它。
如同很多傳統行業一樣,我國零售業的特點是非常分散。2018年國內最大的零售商是京東,自營銷售額估計為4000億人民幣,占全國市場份額不到2%;而沃爾瑪銷售額折合人民幣3萬5千多億,在美國的市場份額是20%左右。國內中小型零售商技術落后效率低,產品和服務同質化嚴重,受到電商的強烈沖擊,不少零售商在虧損的邊緣掙扎,零售業的重組與整合勢在必行。
零售業重組的目的是提高市場集中度,通過并購或快速的自然增長產生大型零售商,只有大型企業才能有足夠的資源在互聯網、數字化上做大規模投入,利用技術手段,進一步發揮規模經濟效應和協同效應,降低成本,提高商品的性價比。有了數據和云計算能力,零售商可以更為精確地預測消費者需求,根據需求采購商品,提高市場反應速度,供需對路,降低庫存和資金占用,改善經營效率。
重塑零售業,并不是用“互聯網思維”改造線下商店,而是要認識到零售業從本質上講沒有什么網絡屬性,不具備梅特卡夫效應,雙邊市場效應也偏弱,因此要聚焦線下采購、分揀、配送等環節的規模效應,同時努力上線,“+互聯網”而不是“互聯網+”。
上線不是為了變成互聯網公司,而是借助互聯網放大線下的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并推行線下加線上的電商模式,依托眾多的門店做低成本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通過實體店的服務創新不斷改進客戶體驗。
店商上線,擠壓電商的市場,電商是否應像亞馬遜那樣轉向云計算和云服務?關于這個問題,沒有規律可言,亞馬遜從賣電子書開始走到今天的世界第一大云服務商,并不是創始人貝佐斯的高瞻遠矚,并未經過精密周到的計劃,云計算的產生充滿了偶然,與其說深思熟慮不如說是走一步看一步,無意間摸索到了云。
一個公司的戰略是根據公司的競爭優勢和市場需求制定的,適合亞馬遜彼時的戰略未必適合此時的亞馬遜,適合亞馬遜此時的戰略未必適合此時中國的零售商和互聯網公司。
中國的店商或電商想做云平臺的話,必須解決的一個問題是利益沖突,即當公司的自營零售和平臺上第三方商家的零售發生沖突時怎么辦?比如在春節繁忙期,物流系統優先配送公司自營訂單還是第三方商家的?平臺是否會利用第三方商家的數據為自營服務?
對于大型互聯網公司,一個可選項是與傳統零售商結成戰略同盟,自己專注技術開發和流量導入,將實體店的運營交給合作伙伴而不必越俎代庖,形成線上和線下密切配合的格局,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與實體店進行戰略合作的必要性源于零售的邏輯和“互聯網思維”大不相同,隔行如隔山,互聯網界行之有效的策略到線下零售未必行得通,與其自己花錢交學費,不如找尋合作伙伴。
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多種零售業態并存的格局不會發生根本的改變,平臺、電商、購物中心、超市、百貨、便利店等商業模式既相互競爭,也相互補充。(編輯:解軼鵬)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電商 零售 體驗 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