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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急救知識成為常識
讓急救知識成為常識(新視野)
“急救時做心肺復蘇,有按斷患者肋骨的可能怎么辦?”
不久前,在筆者參加的一場急救培訓上,主講導師、“急救科普人”張元春提出了上述問題。
不少學員面露難色。
“救啊!如果能救活患者,按斷肋骨也值呀!”張元春說。
受傷總比死亡好;當不確定時,請直接進行心肺復蘇——在急救培訓過程中,這幾句話被反復提及。緊要關頭,急救措施差上幾秒鐘,可能就會決定生死。
近期在網上引發熱議的一個案例,恰好回應了本文開始的問題:兩年多前,一家藥店店主為一名老太做心肺復蘇時,壓斷了對方12根肋骨。獲救后的老人反倒將店主告上法庭,要求賠償。近日,法院判決店主無罪,認為其在實施心肺復蘇的過程中不違反診療規范,不應承擔搶救過錯。
對此,絕大多數評論都支持法院的判決。
鼓勵見義勇為、保護善意救助——近年來,當“救不救、扶不扶”屢屢成為輿論焦點時,法律為好人出手相助提供了保護。
民法總則明確,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將從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提出,鼓勵醫療衛生人員、經過急救培訓的人員積極參與公共場所急救服務;北京、上海等地也出臺相關條例,鼓勵現場急救……
如今,危急關頭出手急救的正能量故事越來越多。同時,一些因心源性猝死而離世的逝者,也喚起了人們對急救、對AED(自動體外除顫器)的關注。盡管如此,我國民眾急救知識普及率還是不夠高、AED等急救設備的投放還是不夠廣。
面對突然昏迷的患者該怎么辦?如果沒有接受持續的急救培訓,很多人不敢貿然施救,或是會采取掐人中、拍胳膊肘等錯誤方式急救,以致錯過心臟驟停急救的“黃金4分鐘”。要知道,只有“接受過急救培訓”“具備急救技能”的人員,才屬于鼓勵參與急救的范疇。急救,除了一腔熱血,更需要科學知識。
筆者近日在日本出行時發現,公共場所的AED設備隨處可見。無論是車站、景區,還是酒店、餐廳,均裝有AED設備和明確的標識。不久前一名在日旅游的中國游客突發心臟驟停,就得到了AED的救助,保住了性命。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提出,公共場所應當按照規定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設施。各地也在逐步加大“救命神器”的投放量,相信隨著急救知識和急救設備的普及,急救定會成為大家的常識,從而挽救更多生命。
劉 峣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急救 知識 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