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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直播帶貨”創新司法實踐方式
法官“直播帶貨”創新司法實踐方式
“要是法官們真的去做主播,可能都沒李佳琦什么事了吧?!苯?,“法官直播帶貨一小時狂賣1億”的消息上了熱搜,引發網民關注。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12月12日上午,寧波市中級法院與某線上拍賣平臺聯合開展司法網拍直播活動,僅一小時就成交額破億元。評估價為567.5萬元的青島海景房,起拍價僅5.6折,是當天拍賣房產中折扣力度最大的一套。其他參與拍賣的標的,還有“吸睛”的森林、實用的奔馳、霸氣的手機號等。東北法官賣貂皮,浙江法官賣奔馳,山西法官賣金條……據統計,“雙12”購物節期間,共有13家法院首次嘗試以直播的方式進行司法拍賣。
在直播過程中,法官和網民積極進行互動:“在拍賣后期,一定要冷靜冷靜,再冷靜”“我稍微透露一下,不能透露太多”“(房子為什么會被封掉啊)欠錢不還嘛——這道理很簡單”。法官們正襟危坐而又風趣幽默的反差形象圈粉無數,不少網民點贊:“太可愛了!”
在新浪微博中,截至12月18日,話題#法官直播帶貨1小時賣1億#的閱讀量已達3.2億次;由@中國青年報發起的“法官做‘帶貨主播’會增強你的購買欲嗎?”的網絡投票顯示,有7萬人把票投給了“是的,信任感很強”這個選項。人民日報客戶端、新華網、環球網、中華網、澎湃新聞等紛紛發文點贊。中國法院網表示,在網絡時代下,司法工作者放下正襟危坐的傳統形象,以平易近人的方式對法院所處置的資產“直播帶貨”,既適應了網絡時代的傳播思路和行為準則,又是對法院執行工作開展的有益探索。
近年來,電商直播發展如火如荼,在“雙11”“雙12”購物節中,直播帶貨成績亮眼,成為一種當下十分流行的消費方式。法院開展司法網拍直播活動,引入最前沿潮流的消費方式,引發人們熱捧,是司法實踐不斷適應社會需求的過程。
以往傳統的拍賣模式,拍賣成本較高、手續繁瑣,區域封閉,參與范圍小,價格賣不上去,不能讓拍賣標的發揮最大作用。網絡購物普及后,司法拍賣也開始“上網”,各地法院紛紛與在線平臺合作設立司法網拍頻道,打破地域限制,拍賣標的在網絡上可以實現最大范圍的展示,具有公開透明、有效防范暗箱操作且降低流拍率、零傭金的優點。2016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指出,“人民法院以拍賣方式處置財產的,應當采取網絡司法拍賣方式(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規定必須通過其他途徑處置,或者不宜采用網絡拍賣方式處置的除外)”,“網絡拍賣優先”原則得以確立,網絡司法拍賣有了明確依據和規范。
從網絡司法拍賣再到法官“直播帶貨”,是司法拍賣進一步適應技術發展、時代潮流的體現。法官從線下走到線上,一改嚴肅刻板形象,當起了“帶貨主播”,詳細展示拍品情況,與網民實時互動解疑答惑,普及法律常識。獲得廣泛關注的同時,拍賣成效顯著,能夠更好地處置涉案資產,從而確保實現當事人的勝訴權益,助推執行困難案件順利解決?!赌戏蕉际袌蟆氛J為,出于社會發展的考慮,司法與法官必須與時俱進,不能落后于時代。這不僅表現在根據新案情、新型案件確立新的規則、對法律進行新的發展等裁判方面,也表現在逐漸與新技術、新觀念、新的行為模式相適應。
但需要注意的是,形式活潑新穎并不能改變司法拍賣的嚴肅本質。有媒體曾報道,廣東佛山盧某在知曉網絡司法拍賣操作流程和規則的情況下,點擊加價1869次,讓被拍標的從3832萬元漲到2.2522億元,拍到了標的卻不付余款。被人民法院依法沒收了750萬元的保證金,并處以司法拘留和罰款。日益便捷性、娛樂性的方式轉變之下,仍然是執行標的的核心目標,司法拍賣的法律職責不會改變。澎湃新聞提醒道:“不要因為法官臉上帶上了李佳琦式的微笑,就不把這當成了司法行為。”
法律是嚴肅的,法庭是莊嚴的,司法直播拍賣創新形式的引入,豐富了司法實踐的形式,對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擴大公眾對法院工作的認可度和滿意度上均有裨益,值得各方學習借鑒。
(作者: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輿情分析師 王芳)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司法 拍賣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