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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2016年全國法院執行到位金額1.5萬億元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電 (記者 應妮)最高人民法院11日在北京公布了“2016年全國法院十大執行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江必新表示,2016年全國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614.9萬件,執結507.9萬件,執行到位金額1.5萬億元人民幣,“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已經有了堅實的基礎”。
此次公布的十大執行案件分別是:京津冀協同執行案(北京)、外籍負責人限制出境案(遼寧)、致人傷殘賠償執行案(重慶)、運用聯動執行機制合力騰退易爆廠房案(浙江)、“法媒銀”平臺助力執行案(江西)、重大金融糾紛執行案(上海)、商鋪騰退交付案(河北)、排除妨礙執行案(湖南)、跨省強制執行案(甘肅)、被執行人拒不支付撫養費案(廣東)。
江必新指出,這次參與評選的案件,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大、執行效果好,在推動跨區域協作、加強執行聯動、強化信用懲戒、依法打擊拒執行為等方面都具有典型意義。
他表示,最高法全力推進執行信息化建設,大力推行網絡司法拍賣,建成使用全國四級法院統一辦案管理平臺,執行管理模式實現歷史性轉變。“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信用懲戒大格局形成,11類100余項懲戒措施影響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2016年,全國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614.9萬件,執結507.9萬件,執行到位金額1.5萬億元。執行干警所用人力占全國法院八分之一,辦結了2016年全部案件的四分之一。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最高法 到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