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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粵商精神發布
11月28日,廣東省政府、省政協和全國工商聯聯合主辦2019粵商大會。在開幕式上,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工商聯主席、廣東長隆集團董事長蘇志剛代表參會全體粵商發布新時代粵商精神:“搶抓百年未有之大機遇,發揚敢為人先、務實開放、崇信守法、愛國奉獻的新時代粵商精神……”
新時代粵商精神既是對粵商精神的歷史傳承,又體現了新時代對粵商精神的不斷豐富和發展。
2008年5月,首屆新粵商大會召開。時任省工商聯主席陳丹代表全體代表宣讀《新粵商宣言》,要弘揚敢為人先、務實創新、開放兼容、利通五洲、達濟天下的新粵商精神。2010年11月4日,第二屆新粵商大會召開,在2008年的基礎上,《新粵商宣言》加上了“和諧感恩”,初步形成了新粵商精神的內核和特征。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和民營企業家的健康成長。習近平總書記在2016年3月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民建、工商聯界別委員聯組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強調民營企業家要“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典范”。為了適應新要求,在2016年9月召開的第三屆粵商大會上,時任省工商聯主席、省總商會會長陳丹代表全體粵商宣讀了《粵商宣言》:做信念堅定、愛國敬業的標兵;做誠信立業、守法經營的楷模;做敢為人先、創業創新的先鋒;做和諧感恩、回報社會的典范。
2018年11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說:“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我們自己人。”他再次強調,民營企業家“要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典范”。2019粵商大會召開前夕,廣東省工商聯廣泛征求意見并多次深入研討,在傳承粵商精神的基礎上,根據新時代粵商的新使命和新要求,賦予其新的時代內涵,提煉出了新時代粵商精神的表述。
編輯:秦云
關鍵詞:粵商 精神 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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