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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發布風險提示 警惕以養老為名欺詐銷售“保健品”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民政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日聯合發布《關于以養老服務名義非法集資、欺詐銷售“保健品”的風險提示》(以下簡稱《風險提示》)。
《風險提示》指出,近期,一些養老服務機構、企業打著養老服務、健康養老名義,承諾高額回報,以向老年人收取會員費、床位費,欺詐銷售“保健品”等手段,實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非法集資、傳銷等犯罪,給老年人造成嚴重財產損失。
高額返利實為欺詐噱頭
《風險提示》指出,社會上一些養老服務機構或企業,以“養老服務”為名,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向老年人收取高額會員費、床位費等行為,其實是存在很大風險隱患的。那些養老機構承諾的“高額返利”根本無法實現。返利資金主要來源于老年人繳納的費用,屬于“拆東墻補西墻”。多數養老服務機構、企業不存在與其承諾回報相匹配的正當服務實體和收益,資金運轉難以持續維系,高額返利實為欺詐噱頭。
此外,一些養老服務機構明顯超過床位供給能力承諾服務,或超出可持續盈利水平承諾還本付息,并以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等名義,向會員收取高額會員費、保證金或者為會員卡充值,吸收公眾資金。大量來自公眾的資金未實施有效監管,由發起機構控制,存在轉移資金、卷款跑路的風險。
近期被拆穿騙局的“愛福家”就是這樣的套路。總部設在南京的“愛福家”是一家居家養老服務品牌,通過“免費棋牌”等休閑娛樂形式吸引老人關注,再輔以日常關懷和短期有效的高額回報來吸引投資,找明星為品牌背書,最后再用遍布各地的高級養老機構的“免費入住”,誘惑老年人“入套”。
在獲得了短期正常的盈利后,很多老人也實地考察了“愛福家”旗下的養老公寓,他們經不住“免費住高級養老院還能拿利息”的誘惑,將自己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養老錢,放心地投了進去。
2018年6月隨著老板曹斌銘的失聯,來自杭州、大連、南京、南昌等全國各地許許多多老人的“養老錢”,一夜之間都打了水漂。“高額返利”成了“水中之月”。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分析指出:“如今一些不法之徒或不良企業,將詐騙對象瞄準了老年人群體,利用這些老年人群體大多獨居、對金融、投資知識不是很了解,對新生的各種非法集資形式難以辨別,防范非法集資的意識不強、愛貪小便宜的心理,實施犯罪。”
劉俊海建議,老年人對于短時間內可以獲取高回報的投資項目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時將情況告知成年人子女,或者咨詢相關政府權威部門。不輕易簽署涉及到重大財產變化的合同,加強自身風險意識。
無法滿足老人健康需求
根據《風險提示》,一些企業通過會議營銷、健康講座、專家義診、免費檢查、免費體驗、贈送禮品或者不合理低價旅游,以及電話推銷、上門推銷、網絡銷售等形式,向老年人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推銷所謂“保健品”。因“保健品”概念無法律定位,經常被采用偷梁換柱、偷換概念的手法,與合法注冊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進行混同,騙取消費者信任,但所聲稱的保健功能未經科學評價和審批,往往不具備保健功能,甚至貽誤病情。
近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二十個保健食品執法典型案例”中,就披露了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查辦向老年人銷售假藥案。
這家企業先是違法搜集老年人個人信息,然后利用老年人信任有關協會組織和渴求健康的心理,擅自以杭州老年保健協會的名義反復向目標老年人進行電話推銷,宣稱其產品可以包治百病,將其效果神話。在老年人購買產品后,又采取在包裹中放置兌獎券以兌獎為名要求其支付手續費、稅費,進一步詐騙老年人的錢財。而其用來推銷的所謂保健品,有部分甚至是假冒偽劣產品,其中“熊膽粉”更是由南瓜粉所冒充的假藥。市場監管部門與公安部門組成聯合專案組立案偵查,截至案發之日,本案已查實的涉案金額達1000余萬元,受害者達5000余人。
運營模式存在法律風險
《風險提示》說,一些養老服務機構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養老山莊,或者以投資、加盟、入股養生養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項目名義,承諾返本銷售、售后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吸收資金。部分企業不具有銷售商品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費旅游、贈送實物、養生講座等欺騙、誘導方式,采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相關機構及參與人員的上述行為存在非法集資等風險。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高秦偉向記者介紹說,目前社會上很多面向老年人的非法集資組織,其主體并不具備實施養老服務或提供養老產品的資格。這里就要強調監管職能部門的責任了。
隨著中國養老產業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中國養老產業已進入投資窗口期,伴隨養老意識的普及,養老消費需求還將進一步提升。據統計,未來養老產業規模仍將擴大,2019年中國養老產業市場規模預計將達到7.5萬億元,到2024年預計將突破10萬億元。
“雖然養老服務業市場前景可期,但是相關配套的軟硬件設施還需要趕緊補課。特別是政府監管方式要盡快完善。”高秦偉說,比如上述案例中披露的一些養老服務機構收取高額押金或會費,是以提供養老服務承諾為前提,這到底屬于商業賒銷行為,還是涉嫌非法集資?將此類業務活動納入金融監管范疇還需商榷,但無論怎樣,上述行為本身就存在很大風險,如何監管確保資金安全,是擺在當前政府職能部門面前的重大課題。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養老 老年人 銷售 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