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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發布整治食品安全問題十大典型案例
1、 山東煙臺偵破“11.27”系列制售假酒案
2019年9月,煙臺市公安局破獲系列制售假酒案,搗毀制售窩點20個,抓獲犯罪嫌疑人51名,現場查獲假冒某知名品牌葡萄酒5.5萬瓶、包材50萬套。經查,2017年10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等從天津、深圳等地購進假冒某知名品牌酒塞、酒標,在黑窩點灌裝加工假冒葡萄酒進行銷售。公安機關循線深挖,先后破獲宋某某等銷售假酒案、天津吉旺工貿有限公司非法制造假冒注冊商標標識案、鄭某某等制售假冒葡萄酒案等系列案件,總涉案金額達5億余元。
2、 四川南充偵破李某森等制售假劣飲料案
2019年9月,南充市公安局破獲一起制售偽劣產品案,搗毀窩點4個,現場查獲假冒某功能飲料16.8萬罐、用于制造假冒飲料的罐體200萬個、蓋體400萬個。經查,2017年以來,李某森犯罪團伙為謀取高額利潤,從各地購買食品添加劑等原材料,從廣東、湖北購買包裝材料,生產假冒10余個國內知名品牌飲料,并在四川成都先后注冊“泰牛牛”、“紅泰牛”國際貿易公司作為掩護進行非法銷售,涉案金額近2億元。
3、 黑龍江齊齊哈爾偵破李某等制售有毒有害減肥食品案
2019年10月,齊齊哈爾市公安局破獲一起制售有毒有害減肥食品案,搗毀窩點6處,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現場查獲減肥食品1700余盒、各類膠囊片劑44萬余粒、西布曲明40公斤、酚酞2.5公斤以及大量包材等物品。經查,2018年3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李某等從河北購進含有西布曲明的片劑,從廣東購進包材,在河南組裝加工成減肥食品“艾洛美牌纖SO片壓片糖果”,通過微信、物流方式銷往各地,涉案金額達1億元。
4、 上海寶山偵破“8.9”制售假冒品牌水產品案
2019年10月,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破獲一起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2人,搗毀生產、銷售窩點9處,現場查獲假冒“吉娜朵”品牌生蠔1000余只、假冒“吉娜朵”品牌標簽、包裝盒2萬余件。經查,2018年4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雷笛、董穎等在上海浦東注冊成立上海蠔錦食品貿易有限公司,先后通過國際物流從愛爾蘭、韓國等地以14至17元不等價格購入普通生蠔,用光雕機在生蠔外殼刻上“G”(“吉娜朵”)字樣,同時委托江西吉安的包材生產窩點印制假冒“吉娜朵”品牌的包材,在上海包裝加工后,以28至35元的價格銷售給分銷商,涉案金額達4000余萬元。
5、 河北衡水查處未經許可生產假冒橄欖油案
2019年8月20日,河北省衡水市市場監管局冀州區局南午村分局在開展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檢查中發現,南午村鎮東北角村鵬鑫糧棉廠北側的庫房內存有食用油灌裝生產線一條和大豆油、“太陽樹”特級初榨橄欖油、包裝箱、標簽等物品若干。執法人員隨即對現場予以查封,抽調執法骨干組成專案小組開展現場核查。經過連夜調查核實,當事人周某榮在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條件下,先后在廊坊市和衡水市冀州區進行灌裝、貼標、裝盒、封箱,之后附上偽造的進口報關單、入境檢驗檢疫合格證制成假冒橄欖油成品,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現場查獲物品生產經營貨值金額共計267470元,涉案金額達2000余萬元。本案已向公安部門進行移交,并將按規定在刑事處罰后作出行政處罰。
6、 浙江金華查處有毒有害“悍馬糖”案
2019年2月底,浙江省金華市市場監管局發現有人通過微信、淘寶等手段銷售一款聲稱來自馬來西亞的進口糖果(名為“悍馬糖”),聲稱具有保健功效、能有效提升男性性功能。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通過多種渠道購買樣品并開展檢測。經過排查,鎖定深圳及金華兩家淘寶網店銷售的“悍馬糖”產品,并把在售的5種“悍馬糖”產品送檢。經檢驗,確定含有他達拉非及其衍生物去甲基他達拉非的西藥成分,為有毒有害食品。
金華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經過專案經營,基本查清了以深圳彭某翔為主共四個層級的犯罪網絡,并于2019年10月組織執法人員分別在廣州、深圳、東莞、揭陽、蘇州等地開展集中統一收網行動,共依法刑拘10人,搗毀生產、銷售窩點6處,現場查獲10個品種共計200余箱,總計2噸多的非法添加藥物成份的有毒有害食品(糖果類)。經查,2010年以來,彭某翔等人向上家匡某采購“悍馬糖”,并通過淘寶、微信等網絡,將“悍馬糖”非法銷往浙江、江蘇、福建、上海、北京等20余省市,總涉案金額達2000余萬元。
7、 湖南長沙查處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2019年3月,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市場監管局接舉報,反映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當地酒店召開業績表彰大會,會議過程中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在會上宣稱國家領導人服用該公司產品等內容涉嫌虛假宣傳。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市場監管局迅速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在大會上假稱國家領導人服用其“富迪小分子肽”產品、并假稱國家部委負責人稱贊該產品效果的事實屬實,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構成對其商品作虛假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2019年6月,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下達處罰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虛假宣傳行為,并處罰款200萬元。
8、 上海查處上海馬利來實業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上海馬利來實業有限公司通過經營場所的廣告牌、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介發布普通食品“KI多醣體”等產品的廣告,包含“KI多醣體能深度解肝毒,火花干細胞,讓肝細胞再生,所有慢性肝病包括乙肝大小三陽、脂肪肝、酒精肝、肝硬化、肝腹水、肝癌都有調理好的成功案例”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以及謊稱取得專利權等內容,并在產品未取得“有機”認證的情況下,在產品外包裝上宣傳標注“有機”字樣。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項、第(五)項及《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50萬元。
9、 甘肅金昌查處馬某某在洋蔥種植過程中違法使用甲拌磷案
2019年7月3日,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農業農村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金川區雙灣鎮營盤村將土地流轉給民勤縣村民種植洋蔥,每晚向田地澆水時噴灑甲拌磷(俗稱“3911”)。金川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站相關工作人員隨后開展多次調查,發現有3名農民在用農藥噴施機械噴施農藥,在其農用車內發現甲拌磷農藥空瓶20個,地面有遺棄的農藥瓶蓋,空氣中彌漫著濃烈的刺激性氣味。經調查,種植戶馬某某在所種植的洋蔥地塊內違法使用了甲拌磷農藥。7月18日,金川區農業農村局將案件相關證據移交公安機關查處。
10、 青島查處制售假農藥“黑窩點”案
2019年5月,青島市農業農村局根據線索,聯合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和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在河南省鄭州市郊區搗毀一個制售假農藥的“黑窩點”。現場查獲各類農藥原料、農藥成品7噸及大量生產設備、產品包裝、農藥圖冊等,當場抓獲造假犯罪嫌疑人7人。經檢測,22種農藥成品含有違禁成分。經公安機關認定,涉案金額達一千多萬元,產品銷售涉及全國所有省份。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有3人被批捕,4人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食品 假冒 制售 農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