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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好人民政協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人民政協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正確認識和把握新時代人民政協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地位作用,自覺按照黨中央的部署要求履職盡責,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應有積極貢獻,這是政協黨組織和政協委員必須回答好的重大課題。
堅持和實現黨的領導,發揮人民政協在我國新型政黨制度建設中的獨特作用。人民政協作為實行新型政黨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組織形式,是堅持和加強黨對各項工作領導的重要陣地、用黨的創新理論團結教育引導各族各界代表人士重要平臺、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識的重要渠道。政協黨組織要團結帶領政協委員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自覺把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貫徹到政協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推動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和各族各界人士自覺接受和維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核心地位。要進一步完善落實黨對人民政協工作全面領導制度,確保政協始終在黨的領導下主動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健全發揮新型政黨制度優勢的機制,支持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在政協參與國家重大方針政策討論協商,為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更好發揮作用創造條件,不斷推動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發展和完善協商民主,發揮人民政協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協進行民主協商,既有對黨和政府科學決策議政建言的重要作用,也有在協商中進行思想政治引導、凝聚共識,落實黨的大政方針和決策部署的重要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和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在中國,這兩種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補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構成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特點和優勢。”要按照黨中央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明確人民政協在囯家治理體系中的職能責任,更好發揮政協組織及其協商平臺、機制程序等作用。聚焦黨和國家中心任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完善協商內容,豐富協商形式,健全協商規則,培育協商文化,更好實現政協系統與黨委、政府系統的良性互動,充分發揮各項政治制度在國家治理中的綜合效能,充分體現我國兩種民主形式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政治制度特點和優勢。
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發揮人民政協在國家科學決策體制中的重要作用。政協協商具有協商主體多元、智力密集、內容廣泛、視角多維的特點。政協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協商議政形成的意見建議,對于黨和政府完善治理、優化決策、改進工作具有重要的參考作用。長期以來,人民政協參政議政,在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上積極建言獻策,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許多意見建議受到黨政部門的重視和采納,為促進黨和政府科學民主決策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協要繼續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上雙向發力。積極推進參政議政更加深入務實開展,更好發揮人民政協建言資政作用。同時,要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廣泛凝聚共識作為履職工作的中心環節。不僅要做好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凝聚共識工作,還要面向社會傳播共識,為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厚植政治基礎。
加強和改進民主監督,發揮人民政協在黨和國家監督體制中的重要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內監督在黨和國家各種監督形式中是最根本的、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關國家機關監督、民主黨派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結合起來,就不能形成監督合力。各級領導干部要主動接受各方面監督,這既是一種胸懷,也是一種自信。要支持人民政協依照章程進行民主監督,重視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提出的意見、批評、建議,鼓勵黨外人士講真話、進諍言。”人民政協要發揮協商式監督的優勢和特色,完善民主監督的組織領導、權益保障、知情反饋、溝通協調機制,圍繞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決策部署貫徹落實,著力通過調研察看發現問題、圍繞履責不力提出批評、針對存在不足督促改進,更好發揮政協民主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作用。
(作者系全國政協常委、教科衛體委員會副主任)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人民政協 發揮 治理 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