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客戶端11月19日電(李金磊)央行、銀保監會近日公布《關于金融服務支持收費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支持商業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取得信息主體授權和履行告知義務的前提下,將自通行交費交易日起超過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戶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信息保存期限按《征信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兩部 etc 欠費 上報 征信
免責聲明:本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構成投資建議。
copyright © 2004-2019 jiaxig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信息和各種專題專欄資料,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主辦單位: 人民政協報社 京ICP備09078172號 國新網許可證:101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