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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八次會議聯合公報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進一步加強上合組織在保障糧食安全、穩定世界糧食市場、開展綠色有機農產品生產、推動農業數字化和推廣先進農業技術等方面的作用。為此,團長們強調應繼續落實2010年6月11日在塔什干通過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農業領域合作協議》和2018年10月12日在杜尚別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糧食安全合作綱要》,注意到中方關于建立上合組織農業技術培訓交流示范基地的建議。
各代表團團長指出在經濟發展和偏遠地區一體化領域合作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支持盡快制定《上合組織成員國在數字化時代發展偏遠和農村地區的合作構想》及其實施計劃。
各代表團團長認為有必要加強數字經濟領域互利合作和經驗交流,支持按照公平競爭原則發展數字技術,反對以任何借口采取歧視性做法,阻礙數字經濟和通信技術發展。為此,團長們指出落實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凱克通過的《上合組織成員國關于數字化和信息通信技術領域合作的構想》十分重要,應在上合組織成員國現代電信和通信技術工作組框架內進一步開展對話。
各代表團團長歡迎2019年9月26日在塔什干舉行的上合組織信息技術和創新發展論壇成果。團長們注意到烏方關于建立上合組織成員國信息技術主管部門負責人定期會晤機制的建議。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加強在科技和創新領域合作,認為應進一步提高合作效率,尋求新的經濟增長點。團長們指出,應積極采取措施,推動人工智能等科技創新研究領域的具體項目合作。為此,團長們強調將于2019年11月21日在莫斯科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科技部門負責人會議具有重要意義。
各代表團團長指出,應開展上合組織成員國經濟問題智庫合作,結合全球和地區形勢,綜合分析研判影響上合組織框架內經濟合作的各種因素。團長們歡迎批準《上合組織經濟智庫聯盟章程》。
各代表團團長表示,上合組織論壇是具有公眾和專家咨商性質的機制,進一步發展該論壇具有重要意義。
各代表團團長高度評價2019年9月27日在莫斯科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環保部長會議成果,強調應落實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凱克簽署的《2019-2021年〈上合組織成員國環保合作構想〉落實措施計劃》和2019年11月2日在塔什干批準的《上合組織城市生態福祉發展規劃》。
各代表團團長注意到烏茲別克斯坦關于制定《上合組織綠色之帶綱要》,以在上合組織成員國廣泛推廣現代節能和生態清潔技術的倡議。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繼續在海關合作工作組框架內積極推動海關領域合作。團長們歡迎2019年11月2日在塔什干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海關關于過境系統一體化合作的備忘錄》。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繼續落實第73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水促進可持續發展2018-2028”國際行動十年決議》中期全面報告,推動實現水資源領域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拓展文化交流,共同舉辦各項活動,促進上合組織成員國民心相通,保護本地區特別是絲綢之路沿線文化和自然遺產,繼續切實落實2007年8月16日在比什凱克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文化合作協定》。團長們歡迎在莫斯科舉行上合組織成員國文化部長會議。
各代表團團長積極評價本組織衛生領域合作進展和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凱克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衛生領域合作主要措施計劃(2019-2021)》落實情況。
各代表團團長愿進一步就本地區居民衛生防疫保障,突發性衛生災害事件應對,生物安全,假藥擴散防范,抗生素耐藥性,傳染和非傳染性疾病防控,公共衛生,醫療康復旅游等問題開展協作。
各代表團團長注意到中方關于舉辦上合組織傳統醫學論壇的倡議。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體育是深化民間友好合作的重要有效途徑,指出應按規定程序研究建立上合組織成員國體育部門負責人會議機制,有效落實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凱克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主管部門間體育領域合作協議》。
各代表團團長指出2018年12月2日“上合昆明國際馬拉松賽”和2019年5月11日“上合伊塞克湖馬拉松賽”成功舉行,支持定期舉辦上述活動,歡迎2019年12月1日舉行下一屆“上合昆明國際馬拉松賽”。
各代表團團長指出,應擴大媒體領域合作,強調落實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凱克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媒體合作協議》具有重要意義。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落實2006年6月15日在上海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教育合作協定》,擴大學術科研交流,聯合培養高端人才,開展共同研發合作。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應通過吸收相關國家加入《關于上合組織大學設立和運行的協定》,進一步發展上合組織大學。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應為各國青年接受現代教育、參與企業經營和創新項目、實現自我價值、發掘自身潛力創造條件,逐步落實2018年6月10日通過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致青年寄語》及其實施綱要。上合組織青年委員會應在此方面發揮自身作用。
為優化營商環境、扶持青年初創項目,各代表團團長支持在本地區發展技術園區和創業孵化器。
各代表團團長注意到烏茲別克斯坦關于制定《聯合國青年權利公約》草案的倡議,并愿就此保持協調。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上合組織秘書處倡議舉行的面向中學生和大學生的“模擬上合組織”智力競賽活動。
各代表團團長指出,應急救災、舉行邊境地區等層面聯合演習、交換跨境緊急災害風險數據等方向合作和經驗交流具有重要意義。團長們認為應推動觀察員國和對話伙伴參與上合組織成員國緊急救災部門負責人會議等相關務實合作機制。
各代表團團長積極評價2019年9月17日至20日在車里雅賓斯克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邊境地區緊急救災部門負責人第七次會議成果。
各代表團團長積極評價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凱克簽署的《上合組織秘書處同世界旅游組織諒解備忘錄》,支持進一步同世界旅游組織開展合作。團長們主張繼續落實2016年6月24日在塔什干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旅游合作發展綱要》及2018年6月10日在青島簽署的《2019-2020年落實〈上合組織成員國旅游合作發展綱要〉聯合行動計劃》。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宣傳成員國歷史文化遺產、充分發掘本組織地區和城市旅游潛力十分重要。為此,團長們注意到烏茲別克斯坦關于每年將上合組織輪值主席國一個城市命名為“上合組織旅游和文化之都”的建議。
各代表團團長歡迎上合組織秘書處倡議舉行的“上合組織八大奇跡”系列活動,以打造統一旅游區域,促進旅游合作。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撒馬爾罕市絲綢之路旅游大學與上合組織成員國相關高校和機構繼續加強合作。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民間外交對深化上合組織成員國相互理解和人文交往具有重要意義。為此,團長們注意到中國上合組織睦鄰友好合作委員會和烏茲別克斯坦上合組織民間外交中心所開展的工作,以及吉爾吉斯共和國關于上合組織國家和絲綢之路文化一體化中心的倡議。
各代表團團長鼓勵觀察員國、對話伙伴把握機遇,積極參與上合組織框架內的互利合作,指出根據2019年5月22日在比什凱克簽署的《上合組織秘書處發展同觀察員國和對話伙伴協作路線圖》,吸引其參與現有合作機制活動具有重要意義。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本組織同其他國際和地區組織,特別是經濟、人文領域機構拓展合作,支持簽署《上合組織秘書處同聯合國糧農組織秘書處諒解備忘錄》,支持上合組織同歐亞經濟聯盟通過簽署相關備忘錄方式開展合作。
各代表團團長相信,在2020年隆重慶祝世界反法西斯戰爭暨第二次世界大戰勝利75周年,將再次突出避免人類大規模傷亡悲劇重演的永久而重要意義,必須堅決反對法西斯主義意識形態死灰復燃的圖謀以及排外和不寬容思想。
各代表團團長批準了《上合組織秘書處關于〈上合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落實情況的報告》和上合組織2020年預算,并就上合組織常設機構的一系列財務和組織問題簽署決議。
各代表團團長對烏方的熱情接待和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高水平的組織工作表示感謝。
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下次會議將于2020年在印度舉行。
印度共和國國防部長 辛格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理 馬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李克強
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理 阿布爾加濟耶夫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外交部輔秘 艾哈邁德
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 梅德韋杰夫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理 拉蘇爾佐達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理 阿里波夫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團長 組織 合組 各代 代表團